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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一届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0-001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一届第1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19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后以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书面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开设的925101040016188帐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开设的1207041129200173485帐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开设的840012235708094001帐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开设的571904673310788帐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同意连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四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6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企业发展计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6月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原18,000万股增加为24,000万股。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000万元,并将于近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经核准于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修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并正式生效修改后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原章程(草案)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条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1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0万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集中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24000万股。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指定〔指定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新增 第二百零九条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条款顺延第二百零九条至二百一十八条更改为第二百一十条至二百一十九条

    修订后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股东大会决议和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已对公司董事会予以相关授权,以上第三、四项议案本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0-002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于2010年4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1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261.8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0 年5月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19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于2010年5月3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四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在上述四家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1、公司在农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25101040016188,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专户余额为52014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7986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其中,16,412万元仅用于“年新增750万只无油烟、改性铁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15,314万元仅用于“年新增650万只智能型节能厨房系列小家电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超出该两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28,274万元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按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使用计划使用。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计7,986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序号开户日期开户金额存单号码存单期限
    12010年5月21日3000万元000051125定期3个月
    22010年5月21日3300万元000051110定期6个月
    32010年5月21日1686万元000051109定期1年

    2、公司在工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07041129200173485,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专户余额为21065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8196.8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其中,14,266万元仅用于“年新增500万只不锈钢及复合板炊具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超出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14,995.8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按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使用计划使用。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共8,196.80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序号开户日期开户金额存单号码存单期限
    12010年5月21日3500万元00100167定期3个月
    22010年5月21日2700万元00100168定期6个月
    32010年5月21日1996.80万元00100169定期1年

    3、公司在中国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840012235708094001,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专户余额为7000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其中,2,936万元仅用于“技术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超出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6,064万元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按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使用计划使用。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序号开户日期开户金额存单号码存单期限
    12010年5月21日2000万元1849111定期1年

    4、公司在招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571904673310788,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专户余额为8000万元,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其中,4,751万元仅用于“国内外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超出该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5,249万元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按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并公告的使用计划使用。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万元,并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宏源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详情为:

    序号开户日期存单金额存单号码存单期限
    12010年5月21日200000291169定期1年

    二、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宏源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宏源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宏源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宏源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宏源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庞凌云、肖兵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宏源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宏源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宏源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宏源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宏源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宏源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宏源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宏源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宏源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2012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0-003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5月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24026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261.80万元,超出原募集计划54,582.8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企业发展计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1、用30,400万元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

    2、剩余24,182.80万元,作为公司今后可能投资项目的资金;其中使用1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超过6个月;剩余部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的计划

    1、截止2010年4月30日公司向银行的人民币贷款余额计57,800万元,本次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贷款银行贷款起止日年利率

    (%)

    贷款余额(万元)本次偿还金额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2009-08-06至2010-08-025.311,000.001,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2009-11-03至2010-10-155.311,600.001,600.00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2009-12-16至2010-11-155.311,000.001,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2010-01-06至2010-11-055.314,000.004,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2010-03-02至2011-01-055.312,400.002,400.00
    中国农业银行温岭支行2010-04-08至2011-03-055.311,000.00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09-10-09至2010-10-085.31500.005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09-12-02至2010-06-015.31500.005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10-02-05至2011-01-245.312,000.002,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10-04-29至2010-10-275.311,000.00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10-03-02至2010-07-014.146,000.006,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10-03-08至2010-07-024.146,800.006,8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10-04-27至2010-08-283.962,000.00600.00
    中国工商银行温岭支行2010-04-29至2010-06-283.962,000.002,000.00

    合计

      31,800.0030,400.00

    2、必要性:本次拟偿还的30,400万元银行贷款如继续贷款,今年后7个月还将产生贷款利息833.81万元;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年贷款利息达1,429.38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加公司经营效益。因此,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三、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1、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市场份额的增加,为了确保实现公司2010年的经营目标,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超过6个月。

    2、必要性:(1)公司产品主体和配件均主要自制,生产链较长,因此公司原材料包括从铝等基本原材料到半成品,以及各种配件,占用流动资金较大;(2)公司国内市场主要采用直营方式,销售网点分布于全国各大中城市的大中型连锁超市,同时公司产品种类较多,都需要有一定库存保证供货,因而库存商品也占用了较大的流动资金。(3)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外知名炊具品牌企业和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公司一般都给予对方一定的信用期。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应收账款所占流动资金也将增加。

    根据公司的项目规划和销售计划,公司2010年将新增销售收入4.57亿元,按公司200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4.2次计算,需增加应收账款1.1亿(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周转率=4.57/4.2=1.1亿);另一方面,按公司2009年的存货周转率2.56次和公司的综合毛利率30.86%,新增销售收入4.57亿,需增加公司库存1.23亿元(库存=销售收入*(1-毛利率)/存货周转率=4.57*(1-30.86%)/2.56=1.23亿),共需新增流动资金2.33亿元。另外,公司4月底的应付账款2.78亿中还应付供应商货款7000多万元,应收、库存新增及归还供应商货款共需流动资金3亿元。为了确保2010年经营目标的实现,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必要的。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根据公司《期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的规模控制在500万以内的为了锁定原材料成本而进行少量非投机性铝期货交易不属于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一届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后,出具了《关于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内容与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

    4、同意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爱仕达关于使用30,4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合理,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爱仕达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爱仕达按照其制定的《期货投资管理规定》,为锁定原材料成本而进行的年度投资额控制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的非投机性铝锭期货交易不属于高风险投资行为。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爱仕达使用30,400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的事项。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爱仕达关于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实施计划和必要性合理,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爱仕达最近十二个月内亦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爱仕达按照其制定的《期货投资管理规定》,为锁定原材料成本而进行的年度投资额控制在人民币500万元以内的非投机性铝锭期货交易不属于高风险投资行为。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爱仕达用10,000万元超募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爱仕达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必要性合理,并作出了必要的承诺事项,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提高爱仕达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增加经营效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2403 证券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0-004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第一届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一届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5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6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公司监事经认真审议后以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书面表决并形成会议决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同意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开设的925101040016188帐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开设的1207041129200173485帐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开设的840012235708094001帐户、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温岭支行开设的571904673310788帐户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专户,同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四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企业发展计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30,4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同意用超募资金中的10,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等高风险投资。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原18,000万股增加为24,000万股。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000万元。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经核准于2010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6,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1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情况,修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并正式生效修改后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条款原章程(草案)内容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年〔 〕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于2010年4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9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于2010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0万元。
    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 )集中存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为人民币普通股24000万股。
    第一百九十一条公司指定〔指定媒体〕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中的至少一家报纸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网站.


    新增

     第二百零九条 如公司股票被终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条款顺延第二百零九条至二百一十八条更改为第二百一十条至二百一十九条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