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387 证券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 每10股送股数 | 3 |
| 每股送股数 | 0.3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2 |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15 |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 | 2010年6月8日 |
●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9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0年6月10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0年6月18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0年4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09年度
(二) 发放范围:截止2010年6月8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9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3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共计派发股利148,500,0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386,100,000股,增加89,100,000股。
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自然人股东,由本公司按规定以10%的税率分别代扣个人现金红利及送股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为每股0.15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为每股0.15元。其他机构投资者、法人股东所得税自行交纳,本公司不代扣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0.2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 | 2010年6月8日 |
(二) 除权(除息)日:2010年6月9日
(三)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2010年6月10日 |
(四) 现金红利发放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0年6月18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6月8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浙江华银物业仓储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暨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本次向全体股东送股的股份由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原则是所有股东按照规定先享有整数送,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登记结算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按照排列顺序,依次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送股方案。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50,000 | 0.15 | 135,000 | 135,000 | 585,000 | 0.15 | ||
| 其中: | ||||||||
| 境内法人持股 | 450,000 | 0.15 | 135,000 | 135,000 | 585,000 | 0.15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 | ||||||||
| 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50,000 | 0.15 | 135,000 | 135,000 | 585,000 | 0.15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96,550,000 | 99.85 | 88,965,000 | 88,965,000 | 385,515,000 | 99.85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296,550,000 | 99.85 | 88,965,000 | 88,965,000 | 385,515,000 | 99.85 | ||
| 三、股份总数 | 297,000,000 | 100.00 | 89,100,000 | 89,100,000 | 386,100,000 | 100.00 |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386,1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5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575—87016161
联系传真:0575—87032163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九、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