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关于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201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058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监会核准豁免控股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新”)2008年10月10日至2009年10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7,649,116股(其中:通过二级市场买入方式累计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5,883,935股,已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由于 2008年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而获转增1,765,181股),约占本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总股本的0.42% 。本次增持后,中兴新共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620,214,413股,约占本公司于2009年10月9日总股本的33.87%。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兴新的通知,中兴新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深圳市中兴新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721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中兴新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而增持本公司7,649,116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620,214,413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8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