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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0-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0-02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 201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0 年 4 月 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71,233,839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3.6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6月0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6月09日。

      三、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6月0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6月0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股本不发生变化。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电话:027-65799886 传真:027-85481726

      3、联系人:沈继银 田晓琪

      七、备查文件: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