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11 公司简称:ST雄震 公告编号:临2010-27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日上午9点30分在厦门市湖滨北路中闽大厦9楼2单元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198人,代表股份27,367,958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7,367,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5,133,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2%;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97人,代表股份12,234,598股,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234,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为27,194,692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162,665万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59%。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2发行价格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5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6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7上市地点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8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2.10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4、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补充预案的议案》
4.1银鑫矿业审计结果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4.2银鑫矿业评估结果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4.3银鑫矿业盈利预测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4.4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4.5上市公司2009年度备考会计报表
同意为27,119,4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0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237,9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7%。
5、审议《批准上海回丰投资有限公司、赤峰润丰投资有限公司、郦虹、金美华、陶美芳、李国刚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为26,995,8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61,5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
6、审议《关于批准上海回丰投资有限公司、赤峰润丰投资有限公司、 郦虹、金美华、陶美芳、李国刚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补充合同的议案》
同意为26,995,8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61,5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
7、审议《批准公司与自然人孙汉宗、自然人杨学平、自然人顾斌、自然人郭忠河、自然人高建明、自然人王丽娟、自然人陈建煌、自然人吴光蓉、自然人何小丽、厦门三微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为27,010,2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471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7%。
8、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为27,010,2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9%。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471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7%。
9、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26,995,8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61,5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
10、审议《关于批准控股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贸易有限公司与锡林郭勒盟银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铜精矿供货协议的议案》
同意为26,995,8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61,5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
11、审议《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同意为26,995,8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61,5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同意为26,995,833股,占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4%。
反对为10,60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4%。
弃权为361,524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
二、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邹荣标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关于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