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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企参与国储油“破冰” “藏油于民”轮廓初现
    2010-06-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陈其珏 ○编辑 阮奇

      ⊙记者 陈其珏 ○编辑 阮奇

      

      国家石油储备中心近日公布了“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资格项目”的入选名单,6家民营企业首次获准参与国储油建设项目。这被认为是民企参与国储油竞标的“破冰”之举。

      记者昨天从业内证实,已有6家民营或地方企业中标150万吨储备指标。观察人士认为,这是中国民间石油储备建设加速、“藏油于民”初现轮廓的标志。

      

      每立方米租金17元

      据息旺能源提供的资料,此次参与投标的企业包括宁波大榭恒信、山东晨曦、蓬莱安邦、莱州东方、舟山世纪、舟山金润、浙江天禄和烟台港。其中,除蓬莱安邦和莱州东方隶属央企、烟台港属地方国企外,其余全部为民营仓储企业。这些企业主要利用燃料油储罐资源,库容能力近150万立方米。但宁波大榭恒信和山东晨曦未能中标。

      记者随后从业内了解到,此次民营仓储企业参与招标采取的是支付租金的第三方合作方式,政府与企业签订两年租赁合同,每月每立方米租金统一为17元。从5月20日起,150万吨石油储备将耗时180天完成。

      不过,由于目前国内原油市场仍严格管制,民企只能作为第三方仓储企业参与,远非投资方和操作方。而原油进口也必须通过国有石油公司进行。

      

      原油市场管制未有松动

      一位国有油企原油进口交易员透露,“尽管有部分山东地方炼厂关联的仓储企业积极参与竞标,但仓储企业不具有储备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原油市场管制尚未明确松动。故山东地炼仍无法从中获得实质的油源渠道,国有炼油商和地方炼油势力的博弈还将继续。”

      他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国家石油储备中心关于操作进口原油注入民营储备库的指令。

      “其实在实际运作中,国有油企在建设油库、管网时并不差钱,基本上不需要用到民间资本来弥补资金缺口。而‘新36条’之所以要支持民间资本以参股的方式建库,最终目的是为了使民间资本方便参与到这些设施今后的经营经济活动中去。”东方油气网首席经济学家钟健对本报记者说。

      他表示,从这一目的出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库不仅是支持民企参股建设今后要新建的油库,更具现实意义也更迫切的是,怎样让民企已建好的油库“被参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盘活已建成、但却大量半闲置的民营油库,使其能在石油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

      “‘被参股’后,民企已建成的油库有了一部分国有身份,可以更方便地参与诸如石油储备方面的经营活动。这既盘活了大量已投入的民间资本,又防止了国有资金在油储方面的重复性投资。从本质上讲,这符合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相互参股、共同经营石油储运设施的目的。”钟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