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鲁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3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2人,实参与表决董事2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其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瀛山西”)将现有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租赁期限3年,本次融资租赁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内容以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本议案(其中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信托融资额度,期限2.5年,本次信托融资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将持有的华瀛山西全部股权和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冯家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质押内容及方式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永泰控股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担保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股东永泰控股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上述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永泰控股提请鲁润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临时提案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鲁润股份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鲁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4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瀛山西”)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对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04,5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128,500万元。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66,378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提供以下担保:(1)华瀛山西将现有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人民币4,5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3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华瀛山西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信托融资额度,期限2.5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均需提请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因目前本公司持有华瀛山西55%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持有华瀛山西15%股权,故上述为华瀛山西担保事项构成为关联方担保,关联股东永泰控股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华瀛山西,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110号,法定代表人:香新书,注册资金:20,000万元,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资产管理、实业投资、煤矿和矿产投资;批发零售矿山设备、普通机械、建筑材料。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5%。
截止2010年3月末,华瀛山西资产总额82,736万元,负债总额71,533万元,净资产11,203万元,资产负债率86.46%,实现营业收入10,437万元,净利润3,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华瀛山西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华瀛山西将现有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租赁期限3年,本次融资租赁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内容以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为华瀛山西信托融资提供担保主要内容
华瀛山西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信托融资额度,期限2.5年,本次信托融资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将持有的华瀛山西全部股权和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冯家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质押内容及方式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瀛山西上述融资主要是用于补充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华瀛山西所属煤炭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华瀛山西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该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杜书伟先生和郭文峰先生对为华瀛山西担保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同意将该关联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华瀛山西的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控股股东永泰控股提请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上述事项的临时提案程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华瀛山西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8,5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6,378万元,均为对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0.52%、总资产的85.38%,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3、华瀛山西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华瀛山西营业执照复印件。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鲁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25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6月17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有关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0年5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2010年6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21,770,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63%)书面提交的《关于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在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瀛山西”)将现有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标的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租赁期限3年,本次融资租赁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租赁及担保内容以与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在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信托融资额度,期限2.5年,本次信托融资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将持有的华瀛山西全部股权和华瀛山西全资子公司山西灵石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冯家坛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担保和质押内容及方式以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01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根据永泰控股的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担保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上述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股东永泰控股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将回避表决。
有关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事宜,除增加上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内容外,其他各项事宜不变,有关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请查阅2010年5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附: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议案表决意见:
|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 |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 | 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 | 关于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6 |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 | 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8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9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信托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用“√”表示意见,上述三种表决意见栏只能选其一,多选为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