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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导读
    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周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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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海南省政府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的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申银万国证券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关于支付2008年记账式(十期)国债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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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2010-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34,172,100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0股

    一、介绍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改于2006年3月31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4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改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否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神马集团”)做出的特别承诺如下:

    1、持有的神马实业非流通股份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但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后神马集团所增持神马实业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持有神马实业的股份占神马实业总股本的比例至少在36个月内不低于51%;

    3、神马集团将在2005年至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神马实业当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履行情况: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8〕220号),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河南省国资委”)出资注册成立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平能化集团”),中平能化集团持有神马集团53.03%的股权,是神马集团的母公司。

    根据河南省国资委《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豫国资文〔2009〕43号),神马集团和平煤集团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神马集团和平煤集团的相关事项。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平煤集团和神马集团事宜的批复》(豫政文〔2009〕217号),神马集团和平煤集团的其他股东变更为中平能化集团的股东,同时,中平能化集团吸收合并神马集团和平煤集团,并注销了神马集团和平煤集团。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持有人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237号),同意将神马集团持有的234,172,100股神马实业股份变更为中平能化集团持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31号),核准豁免中平能化集团因国有资产合并而控制神马实业234,172,1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2.95%)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已由原神马集团变更为中平能化集团,变更日期为2009年10月31日。目前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控股股东仍为神马集团。本公司将在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登记工作。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 否

    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分配、转增的股本结构变化:否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34,172,100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

    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流通股数量(股)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数量

    (股)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股)
    1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34,172,10052.95234,172,1000
    合计234,172,10052.95234,172,1000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为公司唯一一次安排限售流通股的上市。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家持有股份   
    2、国有法人持有股份234,172,100-234,172,1000
    3、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5、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6、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   
    7、一般法人配售股份   
    8、其他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34,172,100-234,172,1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08,107,900234,172,10044,2280,000
    B股   
    H股   
    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08,107,900234,172,10044,2280,000
    股份总额 44,2280,000044,2280,000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