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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投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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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正研究水价改革
    部分城市将试点成本公开
    2010-06-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琼 叶勇 张牡霞 ○编辑 阮奇

      水务改革成为近期焦点议题。昨日,国家发改委表示,按照国务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正在认真研究水价改革。《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已经制定完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完善后将尽快出台。

      此外,发改委表示,水价改革并非立即推广全国,而是在部分城市部署实施水价成本公开试点。业内普遍预计,未来水价将会上调。

    ⊙记者 吴琼 叶勇 张牡霞 ○编辑 阮奇

      逐步试点成本公开

      发改委称,将在以后水价改革过程中逐步试点成本公开,目前正在认真研究公开水价成本的试点工作。水价成本公开作为深化水价改革的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对整个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为指导和规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发改委已经制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国法》。《办法》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待进一步论证完善后将尽快出台。在最近一期修订稿中,《办法》重点就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项目构成、监审原则、主要指标核定标准等作出原则规定。

      发改委称,水价调整成本公开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供水企业要在提出调价建议前向社会公开本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二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进行成本监审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方面代表参与监督;三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报告要向社会公开。

      发改委表示,通过成本公开,让供水企业的成本“晒一晒”,“挤干水分”;让政府制定水价的过程公开化和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让群众心里有一本“明白账”,更好地理解和支持水价改革工作。

      此外,发改委指出了水务成本公开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程序规范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成本公开。二是坚持全面真实。按照有关要求,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全面公开;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对成本公开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好应对预案;四是坚持解放思想。立足各地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

      发改委未透露试点区域的名单,仅详细言明了进行试点的理由,“水价成本公开是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近几年来一直在探索、研究论证水价成本公开的可行性,多次听取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和建议。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水价成本公开的试点方案。”

      

      水价调整准备充分

      在近日举行的多场水务论坛上,政府官员异口同声表示,实行水价改革已是大势所趋,且已经做好了改革供水价格的一些前期准备。

      在谈及为何此时推出水价改革政策时,发改委明确指出,近年来,各地在调整城市供水价格过程中,按照国《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以及地方制定颁布的相关成本监审规定,对城市供水定价成本都进行了严格监审,已成为供水价格决策的前置条件。

      此外,发改委昨日还对“个别媒体报道地方物价部门批评反对成本公开”予以澄清。发改委称情况并不属实。

      发改委表示,水价成本公开是社会的期待,也是水价改革的必然。当前,对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推行水价成本公开试点工作,国家和地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认识是完全一致的。发改委将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成本公开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确保水价成本公开试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