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0-1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丹丹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伟成先生、姚作为先生、丑建忠先生就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丹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张丹丹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张丹丹女士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提名张丹丹女士为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张丹丹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0年6月2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
附件
个 人 简 历
张丹丹,女,41 岁,本科学历,曾任广州奥桑味精食品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广州时装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0-1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0年6月28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间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六楼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6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内容: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2)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8)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4)(5)(6)(7)详细情况请查阅2010年4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3)见同日发布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9)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10年6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10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收到时间为准)。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其它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1号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温尚辉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请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弃权)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0-1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及复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因筹划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为避免股票价格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5月14日下午13:00起停牌至今。
一、本公司曾筹划的重大事项介绍
公司拟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拟策划的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
二、本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做的工作
停牌期间,本公司开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期准备工作。公司在停牌期间按规定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中止筹划重大事项的原因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条件尚不成熟,经与相关各方协商后,本公司决定暂时中止筹划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四、承诺事项
本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
五、股票复牌的安排
经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锦龙股份,股票代码:000712)将于2010年6月7日上午9:30起复牌。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