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0-01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0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川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名,独立董事刘有录出差未能参加会议,已经委托独立董事屈凤荣代为表决,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修订稿)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赵川回避表决。
具体请参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详细请参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0-01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与公司
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总公司”)签署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大龙顺发公司承建顺义区石园西区经济适用房住宅楼、西辛北区经济适用房1#住宅楼以及五里仓经济适用房住宅楼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金额分别为5,072,820元、14,345,707.87元、5,883,256元,三项合同涉及总金额为25,301,783.87元。该三项经济适用房住宅楼项目由北京市顺义区政府指定大龙总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大龙顺发与大龙总公司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讨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法定代表人:赵川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企业类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办生活资料消费品市场,北京市顺义区西辛建材市场。
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石园西区经济适用房住宅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该工程地点为顺义区石园西区,工程规模3751.32平方米,合同价款为5,072,820元。
(二)西辛北区经济适用房1#住宅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该工程地点为顺义区西辛北区,工程规模10,096.7平方米,合同价款金额为14,345,707.87元。
(三)五里仓经济适用房住宅楼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该工程地点为顺义区五里仓,工程规模3456.4平方米,合同价款金额为5,883,256元。
上述三项合同涉及总价款金额为25,301,783.87元。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能够增加公司收入,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过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认为:
(一)该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合理,定价依据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之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该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施工总承包合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10-016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30
●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2日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五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0年6月28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召集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8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五楼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修订稿)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6.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8.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对象:
1.凡于2010年6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股东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同时还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委托函;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2.登记时间:
2010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2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王成福、闫萍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修订稿) | |||
|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 |||
| 4.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进行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 |||
| 6.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7. 200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
| 8.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