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0-039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 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于2010年6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10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独立董事翁宇庆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振英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义芳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群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推选张群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群生简历如下:
张群生,男,64岁,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煤田地质总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河北省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现返聘任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总干事。张群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10项,总投资952,526万元,年度计划投资457,900万元,主要用于唐钢分公司低温余热发电工程,邯郸分公司中板常化热处理线技术改造工程及钢轧系统改造,承德分公司提钒炼钢厂易地改造、余热回收综合利用及扩建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10年融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融资规模内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及起止日期以合同文本签定金额、日期为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相关条件,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利用募集资金收购公司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发行。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15亿元人民币(未扣除发行费用)。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将以一定比例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定价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60.15亿元(未扣除发行费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向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芳、刘如军、孔平、张建平、田志平、张凯、李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股东对关联议案须回避表决,并须参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向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关于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芳、刘如军、孔平、张建平、田志平、张凯、李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向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前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详见2010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芳、刘如军、孔平、张建平、田志平、张凯、李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完成向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100%股权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和销售货物、租赁土地、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为规范上述关联交易,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关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独立董事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芳、刘如军、孔平、张建平、田志平、张凯、李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事宜。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义芳、刘如军、孔平、张建平、田志平、张凯、李怡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0年6月25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0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为: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事项详见2010年6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0-040
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及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张群生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 月9日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张群生,作为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张群生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群生
日 期:2010年 6月 9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0-041
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不超过38亿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60.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简称“邯宝公司”)100%股权(简称“本次交易”)。
由于本公司与转让方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邯钢集团”)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河北钢铁集团”)控制,且邯钢集团为持有本公司11.99%股权的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于2010 年6 月7日经本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前述关联交易。本公司独立董事亦就前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企华”)已对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邯宝公司100%股权进行了评估,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该资产评估报告及其评估结果尚需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河北省国资委”)备案。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放弃对关联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河北省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加快业务发展、提高竞争力和盈利水平、逐步消除与河北钢铁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拟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收购邯钢集团持有的邯宝公司100%股权。
本次公开增发A股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8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15亿元,公开增发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A股股票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由于本公司与邯钢集团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因此,本次增发A股募集资金收购邯宝公司100%股权的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2010年6月7日,本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关联董事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将对关联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河北省国资委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说明
1、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
邯钢集团成立于1995年12月28日,持有注册号为1304000000254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5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住所为邯郸市复兴路232号,法定代表人为李贵阳。经营范围为黑色金属冶炼;钢坯、钢材轧制、永久性气体(氢、氧、氮、氩);焦炭及副产品(含硫酸铵)制造;机械备件加工;铁路货运、环保和三废开发;塑钢、耐火材料制造;冶金钢铁及民用工程设计;工程测量、晒图;住宿、餐饮;绿化;五金、建材、百货、食品销售;文化艺术表演服务;本厂产品出口及本厂所需设备、原料进口业务;承包境外冶金工程勘探、咨询、设计、监理及其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劳务人员的派遣;技术咨询服务;本企业房屋租赁、本企业设备租赁;矿山开采及矿产品加工(有效期至2015年7月)、(以上需审批的审批后经营)。邯钢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情况和权属纠纷。
2、关联关系说明
邯钢集团与本公司同受河北钢铁集团控制;且邯钢集团为本公司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824,317,899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9%。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邯宝公司2009 年度和2010年一季度的财务报告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兴财光华”)审计。有关拟收购股权的具体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和《关于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邯宝公司基本情况
邯宝公司于2007年9月由邯钢集团与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钢集团”)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120亿元,出资双方分别持有50%股权。2009年3月,由于邯钢集团与宝钢集团实施战略调整,双方签署股权退出协议,约定由邯钢集团以现金60亿元收购宝钢集团持有的邯宝公司50%股权。邯钢集团已支付全部收购款项,邯宝公司于2009年9月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成为邯钢集团全资子公司。
邯宝公司经营范围为:钢铁冶炼、钢材轧制、其他金属冶炼及其压延加工和销售;烧结矿、球团、焦炭及深加工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机械配件加工、维修;铁路运输、仓储、废旧物质处理、环保和三废技术开发;进出口贸易(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的除外);与本公司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及服务;本公司资产运营管理;设备、房屋租赁(以上经营范围需专项审批的审批后经营)。
邯宝公司目前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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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宝公司目前下设8个部门,另有6家二级单位,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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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情况
邯宝公司是邯钢新区项目的投资及经营主体,邯钢新区项目是河北省“十一五”时期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标志性工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5年12月31日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规划的批复》(发改工业[2005]2817号),正式批复邯钢集团结构优化产业升级总体规划,同意建设邯钢新区项目。
邯钢新区项目总投资约193.68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综合原料场、焦炉、烧结机、链篦机回转窑、高炉、转炉、精炼炉、连铸机、2250毫米热轧生产线等,于2006年4月正式开工,2008年10月完工并投产,年可生产热轧卷板450万吨;二期工程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2130毫米冷轧生产线,年产215万吨高端板材,于2008年11月正式开工,预计2010年底前建成投产。
邯宝公司一期热轧生产线的主要产品是碳素结构钢、低合金结构钢、汽车车轮钢、汽车大梁钢、船板、超低碳钢、管线钢等,二期冷轧生产线的主要产品是汽车面板、汽车用高强板、耐指纹电镀锌基板等高端板材。邯宝公司一期热轧生产线投产以来,产品销往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江苏、上海、浙江、湖北、湖南、陕西、广东等省市。
邯宝公司2009年度及2010年第一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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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审计,邯宝公司截至2010 年3月31日、2009年末净资产分别为1,201,911.31万元和1,190,745.89万元,总资产分别为3,048,379.10万元和2,387,725.55万元;2010 年1-3月、200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03,101.36万元和1,158,604.0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165.41万元和27,266.75万元。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以2010 年3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241号《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160.15亿元。
根据经中兴财光华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邯宝公司2010年预测净利润为5.81亿元。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不存在质押等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涉及其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公开发行所涉及的股权转让事宜,2010 年6月7日,邯钢集团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购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价格
根据中企华出具的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241号《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邯钢集团邯宝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股权的评估结果为160.15亿元。双方同意以经河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
宝钢集团2009年3月退出邯宝公司时,邯钢集团以现金60亿元收购其持有的邯宝公司5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高于宝钢集团当时退出价格的主要原因是:
(1)经协商约定,宝钢集团退出邯宝公司时并未对邯宝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以原出资额60亿元为依据确定退出价格转让给邯钢集团,而本次交易聘请了中企华以201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邯宝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依据确定转让价格。
(2)邯宝公司一期工程于2008年10月投产,二期工程于2008年11月开工,宝钢集团2009年3月退出时邯宝公司大部分资产仍然是在建工程,因此退出价格以原出资额为依据确定。截至2010年3月31日,邯宝公司一期工程基本达产,二期工程也将于2010年底投产,与宝钢集团退出时相比,邯宝公司目前盈利能力更加成熟。
(3)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钢材需求和价格自2008年四季度开始暴跌,2009年一季度是钢铁企业经营最为困难的时期之一。受益于政府经济刺激政策,我国经济复苏态势目前已经确定,与宝钢集团退出时相比,钢铁企业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已经改善。
2、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实际交割日期间,标的股权所产生损益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
3、股权过户的时间安排
邯钢集团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就本次交易在资本市场融资后,所募集资金划入本公司账户并办理完毕验资手续之日起实施股权过户,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并于60天内实施完毕。
4、转让价款的支付
本公司应于标的股权过户实施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向邯钢集团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
5、税费的承担
因交易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产生的税、费等各项费用,由本公司与邯钢集团分别承担。
6、协议的生效
本公司与邯钢集团同意,完成下列所有事项构成交易协议的生效条件:
(1)邯钢集团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2)邯宝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批准通过本次交易的职工安置方案。
(3)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4)河北钢铁集团及河北省国资委批准本次交易。
(5)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6)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
7、邯宝公司人员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邯宝公司原则上仍将独立、完整地履行其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因本次交易产生人员安排问题。
五、邯宝公司评估增值原因
根据中企华以2010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邯宝公司账面总资产为304.84亿元,总负债为184.65亿元,净资产为120.19亿元;评估后总资产为344.80亿元,总负债184.65亿元,净资产为160.15亿元,评估增值39.96亿元,增值率33.25%。
邯宝公司评估增值主要来自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分别较账面值增值37.61亿元和2.25亿元。
1. 固定资产增值原因分析
(1) 房屋建(构)筑物
1)项目招标时大部分为大包合同,工程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固定资产总体账面值按合同金额入账;
2)项目招标时间早,招标方式是低价中标且为闭口合同,投标单位为了低价中标,放弃了部分项目的费用。固定资产账面值是按合同金额入账,故造成评估原值增值;
3)评估基准日与建设期间的钢材价格虽有起伏,但总体来说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使得评估基准日工程造价提高,故造成评估原值增值;
4)企业的房屋建筑物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其经济寿命年限造成评估净值增值。
(2) 机器设备
1)机器设备的采购和安装是向社会公开招标。施工企业及生产厂家为了中标,放弃或部分放弃了“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中可竞争部分的措施项目清单费用,以及在“工程量清单费用”中引进了企业定额降低了工程量清单费用,使得工程造价低于定额造价,导致评估增值;
2)评估基准日与建设期间的钢材价格虽有起伏,但总体来说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使得评估基准日工程造价提高,导致评估增值;
3)由于工程管理到位,工程施工进度快,建设期低于正常工期,另外,项目投资使用自有资金比例较大,降低了资金成本;
4)工程开工时,进口设备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免关税,2008 年后已不再减免关税引起评估增值;
5) 虽然运输车辆和电子设备逐年呈降价趋势,但与上述增值因素相抵后,仍为增值。
2. 在建工程增减值原因分析
在建工程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资金成本评估增值所致,资金成本账面价值是企业建设期间实际发生的成本,而根据评估准则,自有资金也是要计算资金成本,从而导致评估增值。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履行河北钢铁集团承诺
邯宝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和冷轧卷板,与本公司所从事业务存在一定的同业竞争。为避免对上市公司利益可能产生的损害,河北钢铁集团曾于本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时承诺在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三年内将邯宝公司注入上市公司。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根本上解决邯宝公司与本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助于提高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提升治理水平。
2、注入优质资产,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邯宝公司产品定位为目前国内较为短缺的管线钢、汽车板、家电板等高附加值产品,装备、技术、工艺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二次能源实现高效综合利用,集大型化、现代化、高效化、环保化于一身,是河北钢铁集团最为优质的钢铁主业资产之一。
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产品种类将进一步丰富,技术水平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核心竞争力将得到显著提升。邯宝公司2010年度预测净利润为5.81亿元,且目前仍处于建设期,盈利能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待二期冷轧工程年底投产后,将进一步提升本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前就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充分沟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并进行充分论证后,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开增发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
2、本次交易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审计。评估机构采用适当方法进行独立评估,评估结论合理、公允;拟收购股权的转让价款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相关资产的评估结论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的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扩大资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邯宝公司最近一年一期(2009年度和2010年1季度)审计报告;
3、中企华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241号《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邯钢集团邯宝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4、邯宝公司2010年盈利预测报告;
6、《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收购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股权的协议》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0-042
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承诺认购本公司
公开发行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增发方式发行不超过38亿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增发股份将以一定比例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优先配售,具体配售比例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未获认购部分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钢铁集团”) 于2010年6月7日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并作出以下承诺:
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并进入发行阶段后,河北钢铁集团及/或下属企业将以现金参与认购,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总数的50%。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0709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0-043
转债代码:125709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6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15:00至2010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公司将于2010年6月21日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1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张群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6)定价方式
(7)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8)上市地点
(9)募集资金用途
(10)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
(!)第3项议案审议时关联股东对关联议案须回避表决,并须参会全体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经公司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 年6 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为便于工作操作,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0年6月22 日至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3、登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709;投票简称:河钢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24日15:00至2010年6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311)66778735、66778763
(3)传真:(0311)66778711
(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
(5)邮编:050000
(5)联系人:梁柯英、王海争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0-044
转债代码:125709 转债简称:唐钢转债
债券代码:122005债券简称:08钒钛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二)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一届一次董事会、一届二次董事会及一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6月21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8、听取《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一届一次董事会、一届二次董事会和一届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分别登于2010 年4 月26日、2010 年6 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欲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时间:为便于工作操作,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10年6月23 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3、登记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被委托代理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311)66778735、66778763
(3)传真:(0311)66778711
(4)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0号
(5)邮编:050000
(5)联系人:梁柯英、王海争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式样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产品类别 | 2009年度 | 2010年一季度 |
| 铁 | 378.5 | 125.3 |
| 钢 | 323.7 | 115.2 |
| 热轧卷板 | 310.9 | 113.7 |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对应申报价格 |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 1 | 关于选举张群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1.00 |
| 2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 3 | 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 3.1 | 子议案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3.01 |
| 3.2 | 子议案二:发行方式 | 3.02 |
| 3.3 | 子议案三:发行数量 | 3.03 |
| 3.4 | 子议案四:发行对象 | 3.04 |
| 3.5 | 子议案五: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 3.05 |
| 3.6 | 子议案六:定价方式 | 3.06 |
| 3.7 | 子议案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3.07 |
| 3.8 | 子议案八:上市地点 | 3.08 |
| 3.9 | 子议案九:募集资金用途 | 3.09 |
| 3.10 | 子议案十:决议的有效期 | 3.10 |
| 4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4.00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5.00 |
| 6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
| 7 | 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0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向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选举张群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 3.1 | 子议案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 |||
| 3.2 | 子议案二:发行方式 | |||
| 3.3 | 子议案三:发行数量 | |||
| 3.4 | 子议案四:发行对象 | |||
| 3.5 | 子议案五: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 |||
| 3.6 | 子议案六:定价方式 | |||
| 3.7 | 子议案七: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3.8 | 子议案八:上市地点 | |||
| 3.9 | 子议案九:募集资金用途 | |||
| 3.10 | 子议案十:决议的有效期 | |||
| 4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7 | 关于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向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 |||
| 2 | 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 |||
| 3 |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 | 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 5 | 关于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的议案 | |||
| 6 | 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 公司201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