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凯迪电力 股票代码:000939 公告编号:2010—32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0年5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0年6月8日上午10:3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4日
3、召开地点:公司802会议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 陈义龙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有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人出席了大会,代表股份230,346,391股,占公司总股本589,568,000股的39.07%。
四、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0,346,3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同意的股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予以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振、柯伟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
六、备查文件
1、2010年5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