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编号:临2010-006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0年6月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6月8日上午9:0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含授权委托,其中独立董事郝坤先生授权独立董事赵玉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则瑞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九届(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以下为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现场表决。
三. 会议时间: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时。
四. 会议地点:龙海世纪大酒店12楼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88号)。
五. 会议议题:
1. 公司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4.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六.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6月22日(星期二)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法律顾问;
3.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 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 登记时间: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9:00-16:00 时;
3. 登记地点: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
4. 会议联系人:王 刚 李显丛
电话:0451-84878661 传真:0451-84878697
5. 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八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公司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 |||
|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
| 2.若未标明投票意见,则视为可由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 2、 本委托书复印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2010年6月 日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