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公告
关于为参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公告
2010-06-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10—01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与山西汾西瑞泰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西瑞泰”)于2009年12月17日签署了《贷款互相担保协议》,约定互相就对方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肆亿元,担保期限为二年。该互保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1月5日召开的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0年1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决议公告及2009年12月15日的《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西汾西瑞泰煤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互相担保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为汾西瑞泰向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申请的融资贷款签订《保证合同》。保证责任范围为吉林信托向汾西瑞泰发放的人民币贰亿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吉林信托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含律师代理费);保证期间为二年;保证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此次保证合同签订后,公司向汾西瑞泰提供的担保额度尚余贰亿元。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