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芳兰 ○编辑 裘海亮
随着对丰原集团改制调查的进一步深入,除了丰原药业披露实际控制人丰原集团改制信息时明显滞后等外,ST泰复蓄意隐瞒实际控制人早已变更的事实,也愈加明朗。
ST泰复在今年4月发布的2009年年报中,仍称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为大股东。而记者昨日获得一份丰原集团2009年2月上报给当地政府的改制方案,其中写明,目前丰原集团的产业主要有丰原药业(000153)、泰格生物(000409)两家上市公司以及丰原食品等30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且在未来五年规划建设所需资金措施中的有一条,为“重组ST泰格,收回资金用于项目发展”。泰格生物即ST泰复,今年1月,其证券简称由ST泰格变更为ST泰复。
今年4月,深圳证监局发出一纸整改通知,ST泰复隐瞒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一事公之于众。
该份整改通知指出,2005年5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污水处理厂与丰原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丰原集团(未过户)。2005年7月18日,丰原集团支付了股权转让款。2006年9月公司股改时,丰原集团支付股改对价5299.25万元。此外,蚌埠市政府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实际出资人为丰原集团,污水处理厂是公司股权名义持有人,污水处理厂与丰原集团形成委托代持关系。”而且污水处理厂重大事项如生产经营、人事任免均须经丰原集团审批。因此,ST泰复应为丰原集团实际控制。
ST泰复在4月16日披露的整改措施中称,丰原集团已向请求法院依法裁决,要求确定污水处理厂名下的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6.78%股权为其所有,并协助丰原集团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且获得法院受理。6月4日ST泰复披露,蚌埠市中院一审判决,确认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名下的ST泰复的全部股权归属丰原集团。ST泰复还在2009年年报中称,蚌埠市政府于2009年5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了ST 泰复公司股权属丰原集团,若股权不能依法办理过户手续,蚌埠市政府则考虑重新调整出资关系。
在ST泰复看来,丰原集团此前似乎并未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实际上,丰原集团早在一年前就将ST泰复纳入麾下。除丰原集团上报的改制方案外,记者昨日获得的另一份丰原集团资产评估报告书,也明确将泰格生物作为丰原集团旗下资产之一。该份评估报告的评估基础日为2008年10月31日。
其中写明,“泰格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泰格)在评估基准日的第一大股东为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三大股东为安徽鑫源投资有限公司,均为代丰原集团持股。因此,丰原集团为*ST泰格的实际控股人。”而丰原集团控股子公司股权投资评估结果表中也显示,丰原集团对*ST泰格的投资比例为28.40%,评估价为13990.63万元,增值率为38.80%。
对此,丰原集团有关人士也给予证实,称2009年集团改制时,的确已将ST泰复对应资产纳入改制范围,并对ST泰复相关人员劳动关系进行了调整,职工身份也进行了置换。而丰原集团的改制已于2009年9月完成。
一年多前公司资产和相关人员已被纳入改制范围并进行了调整,ST泰复能说不知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