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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
    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
    调整旗下基金费率优惠事项的公告
    201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6月17日起开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即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的费率优惠事项进行调整。

      一、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本公司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持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并通过建行网银盾在线签订《建设银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付通”服务电子协议》的个人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2010年6月17日。

      (四)申请方式

      上述持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相关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目前,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次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含)人民币,最高为200,000元(含)人民币(华夏沪深300指数不设上限)。

      (六)扣款方式

      1、投资者以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绑定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2、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3、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七)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费率

      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付款方式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5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八)交易确认

      每次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3工作日起查询华夏全球股票(QDII)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自T+2工作日起查询其余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九)解约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主动终止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十)重要提示

      1、本公司已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中,如已公告暂停或限制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2、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帮助手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等文件。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基金旗下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二、调整旗下基金费率优惠事项

      自2010年6月17日起,投资者使用除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外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华夏全球股票(QDII),且申购金额(含申购费)在100万元以下时,申购费率调整至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规定申购费率的4折;投资者使用除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招商银行储蓄卡外的银行卡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华夏全球股票(QDII),申购费率调整至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规定申购费率的4折。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

      开放式基金网上下单转账支付业务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6月17日起正式开通开放式基金网上下单转账支付业务。

      网上下单转账支付(以下简称“转账交易”)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基金申购申请后,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前将申购资金通过预留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的银行卡转账至(现金汇款等其他汇款方式无效)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的交易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或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申请方式

      1、未开通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可在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网上交易业务时选择支持转账交易的银行卡、签订转账交易协议开通转账交易业务。

      2、已开通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且交易账户对应银行卡支持转账交易的投资者,可通过签订转账交易协议的方式开通此业务。

      3、已开通本公司基金网上交易但交易账户对应银行卡不支持转账交易的投资者,可增加支持转账交易银行卡并签订转账交易协议开通此业务。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相关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根据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基金申购业务。

      五、费率及优惠活动

      自2010年6月17日起,通过转账交易方式申购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在该基金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具体情况如下:

      1、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享受4折优惠后的费率执行。

      2、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

      3、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六、本公司指定的转账交易业务银行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4650005300428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复兴支行

      七、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已开通网上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中,如已公告暂停或限制基金申购等业务的,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二)投资者的转账资金应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前到达本公司指定收款账户,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已交付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三)投资者办理网上交易各项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下单转账支付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帮助手册》等文件。

      (四)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