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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2010-06-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21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8人。董事朱雷先生因故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杨怀珍女士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独立董事李心丹先生、杨雄胜先生因公外出,委托独立董事赵顺龙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袁亚非先生主持了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0年6月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第五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提名袁亚非、朱雷、陈斌、杨怀珍、仪垂林、殷保宁、檀加敏、杨雄胜、赵顺龙、孙勇、沈坤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雄胜、赵顺龙、孙勇、沈坤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心丹已在公司连续任职6年,公司董事会对李心丹在公司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结果:

    袁亚非: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朱 雷: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陈 斌: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杨怀珍: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仪垂林: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殷保宁: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檀加敏: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杨雄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赵顺龙: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孙 勇: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沈坤荣: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10年6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总部2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6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1楼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2日

    四、会议出席人员:

    1.截至2010年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五、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全文请参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会议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进行登记;

    登记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19号宏图大厦20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0年6月2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6:30

    联系电话:(025)83274780 83274692

    传 真:(025)83274799

    联 系 人:袁媛 韩宏图

    七、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一: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袁亚非先生,46岁,历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江苏省政协委员、南京市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委员。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省政协常委,南京市人大代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工商联常务委员,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副会长,江苏省计算机协会和计算机用户协会会长,江苏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南京市工商联副主席。

    朱雷先生,46岁,历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现任南京中森泰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陈斌先生,45岁,历任江苏宏图嘉腾软件系统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嘉腾系统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本公司总裁助理兼IT产业本部总经理、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总裁。

    杨怀珍女士,47岁,历任南京制药厂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副董事长。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仪垂林先生,36岁,曾经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南京财经大学任职。曾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殷保宁先生,46岁,历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长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檀加敏先生,47岁,历任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南京顺豪玻璃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雄胜先生,50岁,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主任、财政部内控标准委员会委员,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顺龙先生,45岁,教授,现任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院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秘书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勇先生,50岁,一级律师,现任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法律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协惩戒委员会主任、江苏省第十、十一届人大代表,本公司独立董事。

    沈坤荣先生,47岁,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江苏交通经济研究会会长。

    附件二: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雄胜、赵顺龙、孙勇、沈坤荣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附件一),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8日于南京

    附件三: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杨雄胜 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雄胜

    2010年6月8日于南京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赵顺龙 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顺龙

    2010年6月8日于南京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孙勇 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孙勇

    2010年6月8日于南京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沈坤荣 作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沈坤荣

    2010年6月8日于南京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 案同意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袁亚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朱雷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陈斌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杨怀珍女士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仪垂林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殷保宁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檀加敏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杨雄胜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赵顺龙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孙勇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沈坤荣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金艳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李旻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赞成、反对、弃权)。

    对未作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0-022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艳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0年6月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监事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现提名金艳民、李旻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结果:

    金艳民: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李 旻: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金艳民先生,41岁,历任中国银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主任,鸿意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宏图高科房地产公司副总裁,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监。

    李旻先生,31岁,会计师,历任南京瑞高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南京天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经理、南京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运营管理本部副总经理,现任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