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编号:2010-01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9:30-11:30,13:00-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劳动中路80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 胥大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1820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14 %。
2、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0663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73 %。
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57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8330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9820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224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3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3)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808681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62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6)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7)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80840149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241795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8)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80865444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反对2165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7389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98619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9531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
4、关于《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4634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3516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5、关于《常州市新北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3634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4516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3634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4516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7、关于签署《常州北部新城高铁片区土地前期开发委托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3554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4596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8、关于签署《新北区万顷良田工程建设委托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3472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反对220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4516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
9、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80313343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反对5800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1501701股,占参与表决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史震建先生、郑阳超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