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代码: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37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北京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2层夏厅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其中网络投票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参加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8,569,810,09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2,310,037,578股的69.6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额8,499,328,63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9.0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份数额70,481,46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5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翟若愚先生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公司13位董事、3位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8,569,562,4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反对93,2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弃权92,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2、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569,555,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1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467,321,36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41%;反对7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1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4、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8,569,618,0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8%;反对79,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12,9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通过《关于为新余发电公司、迁安热电公司、调兵山发电公司、辽宁风电公司、漳州风电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569,555,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80,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12,2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6、审议通过《关于出资组建阜新煤制气公司建设阜新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4,610,314,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7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11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本项议案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集团”)已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克旗煤制天然气项目总投资和出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3,398,301,4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7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11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项议案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唐集团、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已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8,569,555,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79,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11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本公司2009年度境内、外审计业务审计师分别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综称“普华永道”),根据业务合同约定,其聘期至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本次股东周年大会已委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2010年度境内、外审计业务审计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确认就更换审计师事宜没有任何其他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并不知悉其他有关更换审计师事宜需要知会本公司股东的事项。
本公司谨此感谢普华永道过往年度提供的专业服务与支持。
(二)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特别决议: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建议》
同意8,568,967,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2%;反对667,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弃权113,4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10、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不超过各类别股份20%新股份权力的建议》
同意8,317,472,72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55%;反对233,272,06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0%;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11、审议通过《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符合A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8,566,499,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3%;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12、逐项表决《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股票种类和面值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2)发行股票的数量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3)发行方式和时间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5)上市地点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6)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9)锁定期安排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10)本次发行有效期限
同意4,607,258,03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2%;反对3,183,6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弃权65,3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本项议案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大唐集团已就本项议案(1)至(10)项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8,566,499,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3,13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弃权113,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14、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8,221,968,96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11%;反对347,075,82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0%;弃权113,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15、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8,566,500,1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反对3,135,1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弃权11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三、律师见证
本次会议经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的陶姗律师、邵文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陶姗律师、邵文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周年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09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