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在安信证券开通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6月21日起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开办以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A级(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9、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安信证券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安信证券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A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网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安信证券全部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安信证券的规定。
2、已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安信证券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安信证券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安信证券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安信证券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开放日受理的交易。
五、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六、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安信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安信证券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申购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七、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安信证券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安信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以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安信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安信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安信证券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安信证券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8 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安信证券网站: www.essence.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参加安信证券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广大客户的理财需要,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证券)协商一致,自2010年6月28日起参加安信证券开展的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活动截止时间另行公告,具体优惠方案如下:
一、适用基金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260102(A级)/260202(B级))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9、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2)
二、优惠活动内容
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安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在场外申购上述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标准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安信证券网站: www.essence.com.cn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0年第6号)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基金。根据《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由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复核,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6月18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5月18日起至2010年6月17日止期间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公司定于2010年6月18日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10年5月18日起至2010年6月17日止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X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基金份额持有人每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法。
二、收益支付时间安排
1、 收益支付日:2010年6月18日;
2、 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6月18日;
3、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6月2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前一个工作日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0年6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6月21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收益支付免收收益支付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2010年6月17日申购的有效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2010年6月17日申请赎回的有效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于2010年6月17日赎回全部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将自动计算,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于每月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七、咨询办法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invescogreatwall.com。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3.向本基金各代销机构查询: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浙商银行、平安银行、温州银行、天相投顾、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都证券、海通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安信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中金公司、国元证券、西部证券、信达证券、英大证券、广发华福证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