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10-L14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10年6月10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接受反但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Reco Shine Pte. Ltd.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Reco Shine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已经事先审议、研究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本项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担保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刊登于本公告日的2010-L15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10-L1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接受反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成都紫瑞”)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千元借款,并以其所持有的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由于上述项目产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拟为成都紫瑞该笔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同时,成都紫瑞另一股东Reco Shine Pte. Ltd.(以下简称:“Reco Shine”)将按照其在成都紫瑞的股权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在成都紫瑞取得项目产权证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本公司担保责任及Reco Shine反担保责任即解除。
由于Reco Shine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此Reco Shine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时关联方董事李国绅先生、孙建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2名董事,3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并全票通过上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不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Reco Shine持有本公司218,400,000股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9.12%,其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8日
注册地:新加坡
法定地址:168 Robinson Road, #37-01, Capital Tower, Singapore 068912
注册资本:$2.00(新加坡元)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Reco Shine的控股股东为Recosia China Pte Ltd,实际控制人为新加坡政府产业投资有限公司(GIC RE)。
Reco Shine 专为持有本公司股权而成立,截止2009年3月31日,Reco Shine净资产477,639美元,2009财年实现收入325,952美元,净利润-123,710,103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成都紫瑞新丽商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月11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新鸿南路86号25幢2楼
法定代表人:万林义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千元
主营业务:自有物业经营管理及其他配套服务;商业设施的经营和开发等
股东情况:成都紫瑞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Reco Shine持有其45%的股权。
成都紫瑞负责运营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该项目为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位于成都市建设路,总规划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可租面积约5.98万平米,主要承租人为华堂商场。华堂商场已于2009年11月开业,项目自营部分预计于2010年8月开业。
财务情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成都紫瑞总资产238,504千元、总负债87,593千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千元、流动负债总额87,593千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千元,净资产150,911千元;2009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843千元,利润总额1,190千元,净利润918千元。
截止2010年3月31日,成都紫瑞总资产240,505千元、总负债86,333千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千元、流动负债总额87,593千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0千元,净资产154,172千元;201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8,530 千元,利润总额4,347千元,净利润3,261千元。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的主债权:成都紫瑞将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千元借款,借款期限不长于10年,借款利率为不高于实际放款日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成都紫瑞取得北京A-Z TOWN商业楼项目产权证后,将以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本公司的担保责任即解除。
(二)反担保保证协议主要内容
Reco Shine将与本公司签署《反担保保证协议》,按其在成都紫瑞的持股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Reco Shine向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作为本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2)担保期间:自《反担保保证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的阶段性担保责任解除之日止。
(3)保证限额:因成都紫瑞未能向金融机构履行到期还款义务,导致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而向金融机构所实际偿付的款项的45%或与届时Reco Shine在成都紫瑞中出资比例相等的其它比例。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成都紫瑞取得该笔银行借款,将用于支付成都A-Z TOWN商业楼项目购置款及装修改造款,以保障项目自营部分如期开业,提高公司租金收入。
2、成都紫瑞目前资产负债情况良好,项目产权证办理不存在任何实质性障碍;同时,Reco Shine将按其在成都紫瑞的持股比例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与公司共同承担担保责任,足以保障本公司的利益。
综上考虑,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成都紫瑞该笔银行借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发生损失的风险很小,因此同意为其提供阶段性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547,500千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7.96%,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均为0千元。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0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Reco Shine签署的关联交易总金额累计为81,000千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饶戈平先生、徐祥圣先生、黄翼忠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项交易的审议表决履行了合法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