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证券代码:600063 证券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0-02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第二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0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参与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18日(星期五)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皖维路56号
邮政编码:238002
联系人:王军、陈爱新
电 话:0565-2317294、2386218
传 真:0565-231744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738063,投票简称:皖维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投票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皖维投票 | 1 | 《关于修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 1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