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0-01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15日上午10:00在太原市长风大街世纪广场B座2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杜建华先生因公外出未能亲自出席,委托副董事长马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69,417,515股,占公司2010年6月8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750,000,000股的75.92%。
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准备扩建和改造煤炭洗煤设备和洗选工艺。由于该公司生产改造资金不足,特向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项目改造借款1.91亿元(固定资产贷款1.71亿元,流动资金贷款0.20亿元),借款期限五年。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该议案已经2010年5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有效票数569,417,515股,赞成票569,417,515股,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姜翼凤、马双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