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交易公告书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上市交易公告书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本报告书中基金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基金上市交易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任何保证。凡本上市交易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详细查阅刊登在2010年2月12日《证券时报》、2010年2月22日《中国证券报》、2010年2月23日《上海证券报》和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概览
1、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中盘ETF。
2、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130。
3、基金申购、赎回简称:中盘申赎。
4、申购、赎回代码:510131。
5、2010年6月11日基金份额总额:946,685,089份。
6、2010年6月11日基金份额净值:2.658元。
7、本次上市交易份额:946,685,089份。
8、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9、上市交易日期:2010年6月23日。
10、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推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及时公告。
三、基金的募集与上市交易
(一)本基金上市前基金募集情况
1、基金募集申请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2009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98号文。
2、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期限:不定期。
4、发售方式: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
5、发售日期:本基金自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19日进行发售。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0年2月25日至2010年3月19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19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10年3月17日至2010年3月19日。
6、发售价格:1.00元人民币。
7、发售期限:网下现金发售17个工作日,网上现金发售3个工作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股票认购3个工作日。
8、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
(2)代销机构
本基金网下现金发售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网下股票发售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498号文批准,自2010年2月2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3月19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募集金额总额为2,752,474,065元人民币(含所募集股票市值),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利息共计4,00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10年3月25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募集股票已于2010年3月24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36,72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752,474,065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4,000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752,478,065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本公司及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没有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于2010年3月29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9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三)基金份额折算
根据《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确定2010年5月28日为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当日上证中盘指数收盘值为2706.88点,基金资产净值为2,562,624,152.24元,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为2,752,478,065 份,折算前基金份额净值为0.931元。
根据《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为0.34394741 (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折算后基金份额总额为946,685,089 份,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2.707 元。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0年5月31日进行了变更登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投资者可以自2010年6月1日起在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指定的销售机构查询折算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根据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进行了相应的会计处理,并互相核对。
(四)基金上市交易
1、基金上市交易的核准机构和核准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债字[2010]96号。
2、上市交易日期:2010年6月23日。
3、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4、基金二级市场交易简称:中盘ETF。
5、二级市场交易代码:510130。
投资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6、基金申购、赎回简称:中盘申赎。
7、申购、赎回代码:510131。
投资者应当在本基金指定的一级交易商办理本基金申购和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一级交易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本基金的一级交易商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及时公告。
8、本次上市交易份额:946,685,089份。
9、未上市交易份额的流通规定:本基金上市交易后,所有的基金份额均可进行交易,不存在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
四、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一)持有人户数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为36726户,平均每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为25,776.97份。
(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如下:
机构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182,406,311份,占基金总份额的19.27%;个人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为764,278,778份,占基金总份额的80.73%。
(三)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
截至2010年6月11日,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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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金主要当事人简介
(一)基金管理人
1、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梁棠
3、总裁:叶俊英
4、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路428号九州港大厦4001室
6、设立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
7、工商登记注册的法人营业执照文号:440000000002868
8、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股权结构: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股份8.33%。
10、内部组织结构及职能:
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致力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划分清晰、制衡监督有效、激励约束合理的治理结构,保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公司下设二十个部门:基金投资部、机构理财部、固定收益部、研究部、投资发展部、集中交易室、市场部、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南京分公司、综合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核算部、注册登记部、电子商务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基金投资部负责公募基金资产的日常管理和运作。机构理财部负责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其他受托资产的投资管理工作。固定收益部负责公司管理的固定收益资产的投资管理。研究部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宏观经济、行业、上市公司以及可转债、基金等投资品种进行研究。投资发展部负责公司新业务的规划管理及新金融产品的设计、开发,负责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下达的投资指令及特殊投资业务的具体操作,保存交易记录,备份交易数据。市场部主要负责公司直销柜台、宣传策划、客户服务和销售支持方面的工作。北京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的销售工作。上海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以上海为中心的华东地区及西南西北部分地区的销售工作。广州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以广州为中心的华南和西南地区的销售工作。成都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以四川省为中心的销售工作。南京分公司负责组织以江苏省为中心的销售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财务会计、行政保卫和文书档案等工作。信息技术部是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与管理的主管部门。核算部负责公司管理资产的会计核算、估值、信息披露工作以及开放式基金募集期、开放期销售款项的集中结算工作及各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注册登记部主要工作是进行开放式基金和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计划的注册登记业务。电子商务部负责与银行、银联等合法资金结算支付机构建立业务联系与日常维系,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等电子通信技术,为投资者提供高效安全的基金电子交易渠道。监察部负责独立地对公司各业务环节合法合规运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助并督促各部门履行其内控职责,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稳健合规,实现公司经营目标。人力资源部负责拟订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并付诸实施,具体负责公司的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人事管理工作。指数与量化投资部主要负责指数基金以及量化策略基金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
11、人员情况:
截止2010年3月31日,易方达公司总人数260人,其中56.2%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研究员和基金经理100%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12、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南
电话:020-38797888
13、基金管理业务情况简介:
截至2010年3月31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21只开放式基金和1只封闭式基金,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1681.32亿元。旗下管理的封闭式基金有易方达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有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14、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 张胜记
张胜记,男,1981年出生,管理学硕士。2005年毕业后加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机构理财部研究员、机构理财部投资经理助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助理、研究部行业研究员,现任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 王建军
王建军,男,197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武汉利辉国际游轮有限公司职员,依莱克斯(中国)营销有限公司区域零售经理,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数量研究员。现任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50指数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兼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数量研究员。
(二)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34,018,850,026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联系人:蒋松云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0年3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25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0年3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52只,其中封闭式9只,开放式143只。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股权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2010年初,中国工商银行凭借在2009年国内外托管领域的杰出表现和品牌影响力,先后被英国《全球托管人》和香港《财资》评选为“2009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本届《财资》评选首次设立了在亚太地区证券和基金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年度行业领导者奖项,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周月秋总经理荣获“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家”称号,是仅有的两位获奖人之一。自2004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服务已经获得22项国内外大奖。
(三)上市推荐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四)一级交易商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黄岚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0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武斌
联系电话:0755-83707413
传真:0755-8370020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网址:www.ghzq.com.cn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广东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斌
联系电话:020-37865070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22373718-101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95553、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9、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联系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电话:0531-81283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38
网址: www.qlzq.com.cn
10、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五)基金验资机构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电话:021-23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金毅
联系人:金毅
六、基金合同摘要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见附件:基金合同摘要。
七、基金财务状况
(一)基金募集期间费用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基金上市前重要财务事项
本基金发售后至上市交易公告书公告前无重要财务事项发生。
(三)基金资产负债表
本基金截至2010年6月11日的资产负债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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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2010年6月11日,基金份额净值2.658元,基金份额总额946,685,089份。
2、本报告期自2010年3月29日起至2010年6月11日止。本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9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八、基金投资组合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情况如下: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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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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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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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五)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六)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中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如下:
■
4、权证投资情况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未持有权证;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未投资任何权证。
5、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6、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截至2010年6月11日,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九、重大事件揭示
以2010年5月28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本基金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的“(三)基金份额折算”。
十、基金管理人承诺
基金管理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之后履行管理人职责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定期报告等有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所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三)在知悉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十一、基金托管人承诺
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上市交易后履行托管人职责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二)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申购赎回对价的复核、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申购与赎回过程中的组合证券交割、现金替代和现金差额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将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将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十二、基金上市推荐人意见
本基金上市推荐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推荐人就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出具如下意见:
1、本基金上市符合《基金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2、基金上市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文件内所载的资料均经过核实。
十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赎回办理的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目前,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一级交易商)包括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并及时公告。
(二)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和开放时间
1、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自2010年6月23日起,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开放时间为上午9:30-11:30 和下午1:00-3:00。在此时间之外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变更交易时间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对开放日、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三)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40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四)申购、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违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五)申购、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相应数量的股票和现金。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股票和基金份额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结算规则。
投资者T日申购、赎回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收市后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与组合证券的清算交收以及现金替代等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等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如果登记结算机构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登记结算机构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清算交收和登记的办理时间、方式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赎回的对价、费用及价格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投资者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申购或赎回份额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1、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
T日申购、赎回清单公告内容包括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内各成份证券数据、现金替代、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现金差额、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相关内容。
2、组合证券相关内容
组合证券是指本基金标的指数所包含的全部或部分证券。申购、赎回清单将公告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所对应的各成份证券名称、证券代码及数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现金替代是指申购、赎回过程中,投资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用于替代组合证券中部分证券的一定数量的现金。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须")。
禁止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允许使用现金作为全部或部分该成份证券的替代,但在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不允许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必须现金替代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
(2)可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人无法在申购时买入的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可以现金替代的证券,替代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替代金额=替代证券数量×该证券最新价格×(1+现金替代溢价比例)
其中,"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i)该证券正常交易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ii)该证券正常交易中出现涨停时,采用涨停价格;
(iii)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有成交时,采用最新成交价;
(iv)该证券停牌且当日无成交时,采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考虑当日的除权除息等因素)。
(v)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最新价格”的确定原则,并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收取现金替代溢价的原因是,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需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买入,而实际买入价格加上相关交易费用后与申购时的最新价格可能有所差异。为便于操作,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预先确定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高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退还多收取的差额;如果预先收取的金额低于基金购入该部分证券的实际成本,则基金管理人将向投资人收取欠缺的差额。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T日,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布现金替代溢价比例,并据此收取替代金额。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T+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T+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T+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人或投资人应补交的款项。
若现金替代日(T日)后至T+2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0个交易日)期间发生除息、送股(转增)、配股以及由于股权分置改革等发生的权益变动,则进行相应调整。
T+2日后第1个工作日(若在特例情况下,则为T日起第21个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将应退款和补款的明细及汇总数据发送给相关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和基金托管人,相关款项的清算交收将于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替代限制:为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基金管理人可规定投资人使用可以现金替代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申购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
(3)必须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一般是由于标的指数调整,即将被剔除的成份证券。
②替代金额: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固定替代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购、赎回清单中该证券的数量乘以其T日预计开盘价。
4、预估现金部分相关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是指为便于计算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预先冻结申请申购、赎回的投资人的相应资金,由基金管理人计算的现金数额。
T日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T日预估现金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T日预估现金部分=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预计开盘价相乘之和)
其中,T日预计开盘价主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标的指数成份证券的预计开盘价确定。另外,若T日为基金分红除息日,则计算公式中的"T-1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需扣减相应的收益分配数额。预估现金部分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
5、现金差额相关内容
T日现金差额在T+1日的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其计算公式为:
T日现金差额=T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基金资产净值-(申购、赎回清单中必须用现金替代的固定替代金额+申购、赎回清单中可以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申购、赎回清单中禁止用现金替代成份证券的数量与T日收盘价相乘之和)
T日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需按T+1日公告的T日现金差额进行资金的清算交收。
现金差额的数值可能为正、为负或为零。在投资人申购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人应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人将根据其申购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在投资人赎回时,如现金差额为正数,则投资人将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获得相应的现金,如现金差额为负数,则投资人应根据其赎回的基金份额支付相应的现金。
6、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
T日申购、赎回清单的格式举例如下:
基本信息
最新公告日期 2010-3-26
一级市场基金代码 510131
2010年3月25日信息内容
现金差额(单位:元) -18,566.00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资产净值(单位:元) 1,294,112.00
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3.235
2010年3月26日信息内容
预估现金部分(单位:元) 10,674.00
现金替代比例上限 50%
是否需要公布IOPV 是
最小申购、赎回单位(单位:份) 400,000
申购、赎回的允许情况 允许申购赎回
成份股信息内容
■
(下转B13版)
序号 | 持有人名称(全称) | 持有基金份额(份) | 占场内总份额比例(%) |
1 |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157,981 | 5.09 |
2 | 吉会才 | 25,826,704 | 2.73 |
3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20,636,844 | 2.18 |
4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97,026 | 1.82 |
5 | 杜芳 | 14,635,132 | 1.55 |
6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18,422 | 1.09 |
7 |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98,685 | 0.91 |
8 | 中交投资有限公司 | 6,879,636 | 0.73 |
9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6,879,636 | 0.73 |
1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78,988 | 0.73 |
资 产 | 本报告期末 |
2010年6月11日 |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4,016,013.61 |
结算备付金 | 12,097,017.31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28,927,893.17 |
其中:股票投资 | 2,428,927,893.17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应收利息 | 1,743,443.14 |
应收股利 | 2,820,992.13 |
应收申购款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2,519,605,359.3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应付赎回款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372,585.85 |
应付托管费 | 74,517.18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2,305,960.97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其他负债 | 262,337.49 |
负债合计 | 3,015,401.49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2,752,478,065.00 |
未分配利润 | -235,888,107.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516,589,957.8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19,605,359.36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428,927,893.17 | 96.40 |
其中:股票 | 2,428,927,893.17 | 96.40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6,113,030.92 | 3.42 |
6 | 其他资产 | 4,564,435.27 | 0.18 |
7 | 合计 | 2,519,605,359.36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2,961,770.42 | 0.91 |
B | 采掘业 | 298,454,543.38 | 11.86 |
C | 制造业 | 869,699,826.78 | 34.56 |
C0 | 食品、饮料 | 85,186,075.83 | 3.38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43,854,647.10 | 1.74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02,577,819.13 | 4.08 |
C5 | 电子 | 20,836,477.60 | 0.83 |
C6 | 金属、非金属 | 232,309,456.95 | 9.23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204,283,294.01 | 8.12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80,652,056.16 | 7.18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30,400,336.78 | 5.18 |
E | 建筑业 | 66,593,902.68 | 2.65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67,117,370.35 | 6.64 |
G | 信息技术业 | 122,735,856.11 | 4.88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42,456,121.91 | 5.66 |
I | 金融、保险业 | 122,127,601.04 | 4.85 |
J | 房地产业 | 235,046,756.74 | 9.34 |
K | 社会服务业 | 42,351,249.84 | 1.68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23,527,185.36 | 0.93 |
M | 综合类 | 185,455,371.78 | 7.37 |
合计 | 2,428,927,893.17 | 96.5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111 | 包钢稀土 | 1,271,285 | 53,292,267.20 | 2.12 |
2 | 600100 | 同方股份 | 1,776,629 | 46,334,484.32 | 1.84 |
3 | 600348 | 国阳新能 | 2,704,760 | 44,276,921.20 | 1.76 |
4 | 600031 | 三一重工 | 1,446,049 | 41,559,448.26 | 1.65 |
5 | 600068 | 葛洲坝 | 3,660,836 | 41,257,621.72 | 1.64 |
6 | 600585 | 海螺水泥 | 1,199,645 | 40,895,898.05 | 1.63 |
7 | 601009 | 南京银行 | 3,759,756 | 38,123,925.84 | 1.51 |
8 | 600256 | 广汇股份 | 1,156,618 | 37,832,974.78 | 1.50 |
9 | 600518 | 康美药业 | 2,667,928 | 37,831,219.04 | 1.50 |
10 | 600664 | 哈药股份 | 1,676,219 | 37,212,061.80 | 1.48 |
序号 | 其他资产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利息 | 1,743,443.14 |
4 | 应收股利 | 2,820,992.13 |
5 | 合计 | 4,564,435.27 |
证券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票数量 | 现金替代标志 | 现金替代溢价比率 | 固定替代金额 |
600007 | 中国国贸 | 200 | 允许 | 10% | |
600008 | 首创股份 | 900 | 允许 | 10% | |
600009 | 上海机场 | 900 | 允许 | 10% | |
600010 | 包钢股份 | 2500 | 允许 | 10% | |
600011 | 华能国际 | 2600 | 允许 | 10% | |
600022 | 济南钢铁 | 1200 | 允许 | 10% | |
600026 | 中海发展 | 600 | 允许 | 10% | |
600031 | 三一重工 | 600 | 允许 | 10% | |
600037 | 歌华有线 | 600 | 允许 | 10% | |
600052 | 浙江广厦 | 400 | 允许 | 10% | |
600058 | 五矿发展 | 400 | 允许 | 10% | |
600064 | 南京高科 | 200 | 允许 | 10% | |
600068 | 葛洲坝 | 1600 | 允许 | 10% | |
600085 | 同仁堂 | 300 | 必须 | 6768 | |
600096 | 云天化 | 300 | 允许 | 10% | |
600100 | 同方股份 | 800 | 允许 | 10% | |
600108 | 亚盛集团 | 1300 | 允许 | 10% | |
600109 | 国金证券 | 300 | 允许 | 10% | |
600111 | 包钢稀土 | 500 | 允许 | 10% | |
600123 | 兰花科创 | 300 | 必须 | 11514 | |
600132 | 重庆啤酒 | 300 | 必须 | 6924 | |
600150 | 中国船舶 | 100 | 允许 | 10% | |
600151 | 航天机电 | 300 | 允许 | 10% | |
600153 | 建发股份 | 700 | 允许 | 10% | |
600158 | 中体产业 | 600 | 允许 | 10% | |
600159 | 大龙地产 | 200 | 允许 | 10% | |
600161 | 天坛生物 | 200 | 允许 | 10% | |
600162 | 香江控股 | 400 | 允许 | 10% | |
600166 | 福田汽车 | 600 | 允许 | 10% | |
600177 | 雅戈尔 | 1100 | 允许 | 10% | |
600188 | 兖州煤业 | 600 | 允许 | 10% | |
600196 | 复星医药 | 700 | 允许 | 10% | |
600208 | 新湖中宝 | 1000 | 允许 | 10% | |
600216 | 浙江医药 | 300 | 允许 | 10% | |
600219 | 南山铝业 | 1000 | 允许 | 10% | |
600220 | 江苏阳光 | 1200 | 允许 | 10% | |
600221 | 海南航空 | 1100 | 允许 | 10% | |
600239 | 云南城投 | 200 | 允许 | 10% | |
600240 | 华业地产 | 400 | 允许 | 10% | |
600246 | 万通地产 | 500 | 允许 | 10% | |
600251 | 冠农股份 | 200 | 允许 | 10% | |
600256 | 广汇股份 | 500 | 允许 | 10% | |
600266 | 北京城建 | 400 | 允许 | 10% | |
600269 | 赣粤高速 | 1100 | 允许 | 10% | |
600271 | 航天信息 | 400 | 允许 | 10% | |
600307 | 酒钢宏兴 | 400 | 允许 | 10% | |
600309 | 烟台万华 | 800 | 允许 | 10% | |
600322 | 天房发展 | 900 | 允许 | 10% | |
600325 | 华发股份 | 600 | 允许 | 10% | |
600331 | 宏达股份 | 600 | 允许 | 10% | |
600348 | 国阳新能 | 500 | 允许 | 10% | |
600352 | 浙江龙盛 | 900 | 允许 | 10% | |
600369 | 西南证券 | 400 | 允许 | 10% | |
600376 | 首开股份 | 200 | 允许 | 10% | |
600395 | 盘江股份 | 300 | 允许 | 10% | |
600415 | 小商品城 | 300 | 允许 | 10% | |
600428 | 中远航运 | 600 | 允许 | 10% | |
600432 | 吉恩镍业 | 400 | 允许 | 10% | |
600456 | 宝钛股份 | 200 | 允许 | 10% | |
600497 | 驰宏锌锗 | 600 | 允许 | 10% | |
600500 | 中化国际 | 700 | 允许 | 10% | |
600508 | 上海能源 | 300 | 允许 | 10% | |
600516 | 方大炭素 | 600 | 允许 | 10% | |
600518 | 康美药业 | 1100 | 允许 | 10% | |
600522 | 中天科技 | 200 | 允许 | 10% | |
600528 | 中铁二局 | 700 | 允许 | 10% | |
600533 | 栖霞建设 | 600 | 允许 | 10% | |
600583 | 海油工程 | 1300 | 允许 | 10% | |
600585 | 海螺水泥 | 500 | 允许 | 10% | |
600596 | 新安股份 | 200 | 允许 | 10% | |
600600 | 青岛啤酒 | 300 | 允许 | 10% | |
600601 | 方正科技 | 1700 | 允许 | 10% | |
600606 | 金丰投资 | 300 | 允许 | 10% | |
600611 | 大众交通 | 600 | 允许 | 10% | |
600622 | 嘉宝集团 | 400 | 允许 | 10% | |
600631 | 百联股份 | 600 | 允许 | 10% | |
600635 | 大众公用 | 1200 | 允许 | 10% | |
600638 | 新黄浦 | 400 | 允许 | 10% | |
600639 | 浦东金桥 | 200 | 允许 | 10% | |
600641 | 万业企业 | 400 | 允许 | 10% | |
600642 | 申能股份 | 1400 | 允许 | 10% | |
600643 | 爱建股份 | 800 | 允许 | 10% | |
600649 | 城投控股 | 1100 | 允许 | 10% | |
600655 | 豫园商城 | 600 | 允许 | 10% | |
600657 | 信达地产 | 400 | 允许 | 10% | |
600660 | 福耀玻璃 | 1000 | 允许 | 10% | |
600663 | 陆家嘴 | 400 | 允许 | 10% | |
600664 | 哈药股份 | 700 | 允许 | 10% | |
600674 | 川投能源 | 400 | 允许 | 10% | |
600675 | 中华企业 | 700 | 允许 | 10% | |
600690 | 青岛海尔 | 800 | 允许 | 10% | |
600694 | 大商股份 | 300 | 允许 | 10% | |
600717 | 天津港 | 800 | 允许 | 10% | |
600718 | 东软集团 | 300 | 允许 | 10% | |
600736 | 苏州高新 | 500 | 允许 | 10% | |
600737 | 中粮屯河 | 500 | 允许 | 10% | |
600741 | 华域汽车 | 1000 | 允许 | 10% | |
600748 | 上实发展 | 400 | 允许 | 10% | |
600779 | 水井坊 | 300 | 允许 | 10% | |
600790 | 轻纺城 | 500 | 允许 | 10% | |
600804 | 鹏博士 | 500 | 允许 | 10% | |
600808 | 马钢股份 | 2300 | 允许 | 10% | |
600811 | 东方集团 | 1300 | 允许 | 10% | |
600812 | 华北制药 | 800 | 允许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