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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0-015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权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具体事宜之授权人士的议案》。

      公司于2010年4月2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张淼先生和马健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鉴于公司董事长现已更换为郭章鹏先生(相关公告刊登在2010年5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保证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能够顺利实施,本次发行之董事会授权人士张淼先生将相应变更为郭章鹏先生,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郭章鹏先生和马健先生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范围不变。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