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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0-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0—03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55,052,454股,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55,052,454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6月22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对价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计安排50,700,000 股股份对价。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4月21日经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年5月22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

    的履行情况

    1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二十四个月之内不减持,期后二十四个月之内若减持,其价格将大于或等于7元。严格履行

    注: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8月11日出具《关于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事宜的承诺函》,承诺自2008 年5月22日起两年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市场)减持。上述承诺并非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原始承诺,也未明确将其作为股权分置改革的追加承诺,但因为上述承诺的存在,在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项承诺届满的日期前,公司未办理此项承诺所涉及到的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应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程序,现此项承诺的日期已经届满,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0年6月22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155,052,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比20.19%;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8,332,467155,052,45496.02%25.57%20.19143,312,545
     合 计158,332,467155,052,45496.02%25.57%20.19143,312,545

    注:2008年4月8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2,186,67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2%,2010年5月,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增加至3,280,013股,该股份将于2011年4月16日解除限售。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161,483,85121.03%-155,052,4546,431,3970.84%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17,7450.00%017,7450.00%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61,501,59621.03%-155,052,4546,449,1420.8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606,312,38778.97%+155,052,454761,364,84199.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606,312,38778.97%+155,052,454761,364,84199.16%
    三、股份总数767,813,983100%0767,813,983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情况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股份情况

    本次解限前未

    解限股份情况

    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8,584,86621.02%00158,332,46720.62
     合计98,584,86621.02%00158,332,46720.62

    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1、2006年11月,收到股权分置改革期间代为垫付股份4,783,437股;

    2、2008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新股2,186,675;

    3、2010年5月12日,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完成,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远兴能源股份数量增至158,332,467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8年6月14日125,000,000股4.88
    22008年7月12日146,211,697股9.03
    32009年1月23日115,000,000股2.93
    42009年4月23日638,588,391股7.54
    52009年5月21日159,720,000股11.67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爱建证券核查后认为:远兴能源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情况与远兴能源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公司有关公告所载情况相符,远兴能源相关股东已经履行了其在远兴能源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远兴能源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