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0-039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就邱友香等25人诉湖南安江塑料厂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我公司、何述金为第三人,要求确认会员资格、财产分割纠纷一案,向最高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该事项于2010年2月3日公告于《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再申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 指令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 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本公司将依据后续案件进展,及时予以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再申字第28号《民事裁定书》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0-040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1日10:00至11:00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王政先生、副董事长鄢来萍女士因公出差均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的董事推选董事万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8,601,26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935,730股的15.64%;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股份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8,935,730股的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8,60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修改本公司《章程》。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18,601,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回避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同意修改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邹棒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它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