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风帆股份 编号: 2010-013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公告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 年 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0 年6月23日
4、会议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亚华大酒店会议室
5、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
公司将于 2010年6月22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 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产能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审议事项作出决议时,其中除第一项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其它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3、登记地点: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312-3208529
传 真:0312 - 3215920
联 系 人:郄钟锦、吕少杰
5、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738482。投票简称为“风帆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 申报价 |
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3.00 |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特此公告。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