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8 证券简称:澄星股份 编号:临2010-021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前有新提案提交表决,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8日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临时提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于2010年6月9日将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1日上午9:00在江阴市花山路20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大会由董事长李兴先生主持,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股份304,248,3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7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阴黄田港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仓储资产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对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133,421,6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二)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江阴澄利散装化工有限公司储罐资产的议案》
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阴澄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对本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同意133,421,65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304,248,35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胡琪、郑超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