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064
债券代码:115003 债券简称:中兴债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九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0年6月3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现将有关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911,154,456股减去 43,285,429股股权激励限售股,计1,867,869,0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现金(含税),总计人民币560,360,708.10元;其中A 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扣税后实际每10 股派发人民币2.7元现金。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的A股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公司2009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1,911,154,456股(其中A股股数为1,561,384,764股,H股股数为349,769,692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866,731,684股(其中A 股股数为2,342,077,146股,H 股股数为524,654,538股)。
按照本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2007年2月5日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股权激励限售股可获得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但不享有现金分红。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6月23日,A 股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6月24日,新增A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日为2010年6月24日,A 股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6月24日。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A 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派对象为:2010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注:股权激励限售股可获得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但不享有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于2010年6月24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息将于2010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高管锁定股的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五、本公司于2010年6月18日的《二○○九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A 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派对象应为:2010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注:股权激励限售股可获得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本,但不享有现金分红)。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A股股份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的日期应为2010年6月24日。
特此更正。对于我们工作中的疏忽,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