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0-029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告编号为临2010-028号《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现根据相关规定发布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表决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星期二)下午1:00时起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6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下午3:00至2010年6月2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0年6月24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议案一《关于对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2010-026《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议案二《关于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实施技改项目的议案》:
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布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编号为2010-02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实施技改项目的公告》。
其中议案一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为通过。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代码:362067
2、投票简称:景兴投票
3、投票时间:2010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景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100元 |
议案一 | 1.00元 |
议案二 | 2.00元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至2010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公司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增加“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元),股东如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了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五、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0年6月28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地点:
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政编码:314214(信封请注明“会议登记”字样)。传真登记号码:0573-85966983
参会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
3、登记时间:
2010年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573-85969328,传真:0573-85966983
联系人:吴艳芳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1、股东参会登记表
2、授权委托书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对相关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2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实施技改项目的议案》 |
(1) 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
(2) 如果委托人未作出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受托人)签名: 代理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股东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