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的提示性公告
2010-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4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取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 年6 月22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 财税〔2010〕57号《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从2010 年7月15日开始,将取消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出口退税。我公司生产的铜及铜合金条、铜及铜合金管件产品已列为调整范围,所涉税则号为7407100000、7407210000、7412100000、7412209000,上述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5%。
公司出口的铜及铜合金管件主要贸易方式为来料加工,以该贸易方式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不会产生影响。2009年,公司铜及铜合金条出口金额为75万美元,铜及铜合金管件出口金额为2649万美元。根据公司2009年出口金额测算,静态预计对公司2010年利润总额影响数约为90万元,影响很小。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