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要求险企及时做好洪灾赔付
2010-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我国南方地区持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导致部分省区市遭受严重的洪涝灾害和相当严重的次生灾害,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做好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确保受灾保户生产生活的稳定。
保监会要求各单位及时关注气象等减灾部门发布的信息,认真排查保险信息和接报案信息,及时评估暴雨洪涝灾害对本单位的影响程度,对照本单位已经制定的应急预案,对达到或预计达到启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保险公司要加强自身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对受灾地区的客服系统要建立应急保障机制,确保在暴雨洪涝灾害和相关的次生灾害发生时,服务保障电话线路畅通、接通率高,及时受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报案。
根据通知,保险公司需及时开展理赔查勘工作,及时支付保险赔款。对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赔款时间的,应在定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以切实帮助受灾人民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卢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