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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6-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0-014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25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74,888,96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430,865股的38.72%,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李标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为实际控制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申请的27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的票数为2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为关联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在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直属支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和银行承兑汇票敞口21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票数为2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票数为74,88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重庆静升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