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A股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行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行的任何保证。
本行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行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A股配股的本行5%以上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A股配股新发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行股份,若减持由此所得的收益归本行所有。参与本次A股配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在本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卖出其所持股票,所得收益归本行所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变动遵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执行。
一、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编制。
本行本次A股配股(以下简称“本次配股”、“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78号文核准。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行本次配售的3,805,587,475股A股将于2010年6月30日上市。
本次配股股份将于上市流通前到达投资者账户,敬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二)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6月30日
3、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4、股票代码:601328
5、本次发行前A股股本总数:25,929,915,567股
6、本次发行增加的A股股份:3,805,587,475股
7、本次发行后A股股本总数:29,735,503,042股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发行前本行股份已全流通,无流通限制
9、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发行股份无锁定安排,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股票代码:601328.SH,3328.HK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董事会秘书:杜江龙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电话:021-5876 6688
传真:021-5879 8398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二)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配股发行前持股数(股) (2010年6月9日) | 本次配股发行后持股数(股) (2010年6月24日) |
胡怀邦 | 执行董事、董事长 | 0 | 0 |
牛锡明 | 执行董事、副董事长、行长 | 0 | 0 |
钱文挥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0 | 0 |
王滨 | 执行董事、副行长 | 0 | 0 |
张冀湘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胡华庭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钱红一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王冬胜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史美伦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冀国强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雷俊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杨凤林 | 非执行董事 | 0 | 0 |
谢庆健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威尔逊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曼宁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陈清泰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李家祥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顾鸣超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0 | 0 |
华庆山 | 监事长 | 0 | 0 |
管正毅 | 监事 | 0 | 0 |
杨发甲 | 监事 | 0 | 0 |
王利生 | 监事 | 0 | 0 |
李进 | 监事 | 0 | 0 |
闫宏 | 监事 | 0 | 0 |
郑力 | 外部监事 | 0 | 0 |
蒋祖祺 | 外部监事 | 0 | 0 |
刘莎 | 职工监事 | 0 | 0 |
陈青 | 职工监事 | 0 | 0 |
帅师 | 职工监事 | 0 | 0 |
于亚利 | 副行长、首席财务官 | 0 | 0 |
寿梅生 |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 0 | 0 |
侯维栋 | 首席信息官 | 0 | 0 |
叶迪奇 | 副行长 | 0 | 0 |
杨东平 | 首席风险官 | 75,000 | 86,200 |
杜江龙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朱鹤新 | 公司业务总监 | 0 | 0 |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行第一大股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财政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等事宜,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财政部持有本行股份12,974,982,648股(其中H股股份3,000,000,000股),占本行总股本的26.48%。以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A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 本次配股前 | 本次配股增加 | 本次配股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股 | 0 | 0 | 0 | 0 | 0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29,915,567 | 100 | 3,805,587,475 | 29,735,503,042 | 100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 25,929,915,567 | 100 | 3,805,587,475 | 29,735,503,042 | 100 |
三、A股股份总数 | 25,929,915,567 | 100 | 3,805,587,475 | 29,735,503,042 | 100 |
注:本次配股向A股与H股股东按照每10股配1.5股的比例配售,H股配股共计可配数量为3,459,670,220股,H股配股承销方式为包销,预计2010年7月完成H股发行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前十名A股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A股配股完成后,截至2010年6月24日的本行前十名A股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股) | 占A股总股本 比例(%)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11,471,230,045 | 38.58 |
2 | 首都机场集团公司 | 1,133,264,625 | 3.81 |
3 | 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19,161,972 | 1.75 |
4 | 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35,077,253 | 1.46 |
5 |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 398,806,176 | 1.34 |
6 |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52,958,920 | 1.19 |
7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282,434,940 | 0.95 |
8 | 大庆石油管理局 | 268,123,786 | 0.90 |
9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28,125,958 | 0.77 |
10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227,747,966 | 0.77 |
三、本次A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3,805,587,475股。
(二)发行价格:4.50元/股。
(三)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7,125,143,637.50元(含发行费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德师报(验)字(10)第0038号验资报告,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包括股票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用、发行登记费、验资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推介费等)125,052,754.19元,每股发行费用0.03元。
(六)募集资金净额:17,000,090,883.31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
本行自A股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行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五、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弘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联系电话:010-5832 8888
传 真:010-5832 8964
保荐代表人:高轶文、王钦刚
项目协办人:温军婴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 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联系电话:021-2321 9000
传 真:021-6341 1627
保荐代表人:周威、孙迎辰
项目协办人:朱桢
(二)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本次A股配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行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实,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A股配股发行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本行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