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0-009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完善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理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公司对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作如下补充:
一、补充说明内容
2001—2005年,公司披露的控股股东为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2005年4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200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有关披露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公司2004年年报披露控股股东为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邝永华先生,并延续至今。
公安县凯乐塑管厂成立于1993年3月16日,它的前身是1982年成立的闸口塑料管材厂,经济性质为集体经济,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1993年2月, 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生(1993)40号文批准,设立湖北省凯乐塑料管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安县凯乐塑管厂为大股东。湖北省凯乐塑料管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上市后,为了避免同业竞争,经公安县凯乐塑管厂厂委会研究决定,将公安县凯乐塑管厂全部资产委托邝永华先生管理。
由于公司一直以来对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理解不够,在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后,直接披露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没有披露控股股东的大股东公安县凯乐塑管厂。现理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为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安县凯乐塑管厂,公安县凯乐塑管厂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邝永华先生受托管理公安县凯乐塑管厂的资产。
二、本次补充说明前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情况
1、补充说明前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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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说明后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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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