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8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暨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追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0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10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同意《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美元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及向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了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对拥有49%权益的哈萨克斯坦东哈州斋桑油气区块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广汇石油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额度,借款期限105个月,宽限期33个月,采用分期提款方式,贷款利率优于国内普通商业银行。本次借款由本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以广汇石油实际累计提款额为准。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融资计划中,广汇石油拟新增借款6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决议公告日,除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申请的2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借款外,广汇石油尚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借款,2010年计划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提款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融资租赁、信托、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累计融资总额为263,226.51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融资91,96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171,266.51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12,594.53万元人民币,其中,为广汇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9,000万元人民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92,154.53万元人民币,对购买液化天然气(LNG)汽车的用户提供担保1,44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65.92%。
同时,根据广汇集团(持有公司519,295,5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3%)提议,鉴于本次借款及担保额度较大,同意将本议案做为临时提案提交将于2010年7月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基于上述临时提案情况,公司对2010年6月23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中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8日(星期四)上午10:30时;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7月8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2010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六)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0年7月2日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议案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及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发行对象
(4)发行数量
(5)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6)本次发行的锁定期
(7)募集资金的用途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议案3:《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议案4:《关于增加3.2亿元银行借款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详见2010-024号公告);
议案5:《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美元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调整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2)上述第1项议案中事项(1)至事项(10)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0年7月5日、6日北京时间10:00-18:00;
(二)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帐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0年7月6日)。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投票起止时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7月8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256;投票简称:广汇投票。
(三)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序号 | 审议事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及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0元 |
1.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01元 |
1.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1.02元 |
1.03 | 发行对象 | 1.03元 |
1.04 | 发行数量 | 1.04元 |
1.05 | 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 1.05元 |
1.06 | 本次发行的锁定期 | 1.06元 |
1.07 | 募集资金的用途 | 1.07元 |
1.08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 1.08元 |
1.09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1.09元 |
1.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 1.10元 |
2 |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2.00元 |
3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增加3.2亿元银行借款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美元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元 |
3、在“委托”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网络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公司证券部
2、邮政编码:830002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玉琴
4、电话:0991-3762327,0991-3719668
5、传真:0991-8637008
六、其他事项
1、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时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 )/无( )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 )/不可(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