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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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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10-06-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2010-015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暨召开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0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联奎主持,依法进行了如下议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到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

    董事候选人:

    郭先臣、隋雪青、胡联奎、王维航、刘建柱、刘燕京、荆涛获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郭先臣

    男,1967年生人,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获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网络与分布式处理硕士学位,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应用技术在读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六研究所所长、北京华胜计算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隋雪青

    男,1964年生人,研究员级高工,现任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副所长。1990年在国家智能计算机研究开发中心工作,参加曙光1号的应用开发,1995年进入曙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从事国产曙光服务器的产业化推广工作。2001年调回计算所工作,历任技术发展处处长、所长助理,主要从事技术转移工作。先后以成立合资企业、建立孵化器进行技术入资,以成立计算所分部进行技术辐射,以技术拆分专利许可进行技术转让等多种方式进行技术转移与辐射。

    董事候选人-胡联奎

    男,1950年生人,中国国籍,经济师,获清华大学管理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北京华胜鸣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联奎先生持有公司32,250,778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36%。

    董事候选人-王维航

    男,1966年生人,中国国籍,获浙江大学信息电子工程系微电子学专业硕士学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EMBA。曾任公司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王维航先生持有公司61,276,479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2.08%。

    董事候选人-刘建柱

    男,1958年生人,中国国籍,高级工程师,获南开大学计算数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曾任公司副总经理、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刘建柱先生持有公司50,530,615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9.96%。

    董事候选人-刘燕京

    女,1962年生人,中国国籍,获北京工业大学应用数学系计算数学专业学士学位。曾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经理,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刘燕京女士持有公司39,674,447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82%。

    董事候选人-荆涛

    男,1963年生人,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获中国人民大学商业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EMBA。曾任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并负责建立了公司的邓白氏客户信用管理体系。是公司成功上市的主要参与者。现正参加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协会的CFA三级学习项目。荆涛先生持有公司7,997,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58%。

    杜链、仝允桓、陈涛涛获提名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杜链

    男,1943年生人,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国务院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一、二、三、四届委员,亚洲PKI论坛理事,中国PKI联盟常务副主席,信息安全专业委员会理事长。1967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航空仪表自动化专业,在航空工业部工作期间,多次承担大型系统工程项目,曾先后在“舰载航测直升机”时统系统设计中获国家科技成果一等奖,在“三自由度低速伺服转台”的设计中获北京市科技进步奖;1981——1983年在美国明尼苏达大学作访问学者,完成“三指九自由度机械手”柔性设计;1984年调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作以来,先后任国家计委“信息办”副总工程师兼总体规划处处长,国家信息中心综合部主任,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等职。其间曾先后主持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总体方案的研制,任方案组总负责人;担任国家经济信息系统建设第二批、第三批日本政府贷款项目中方项目主任,联合国援助中国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主任,全国文件格式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曾参与“金桥工程”网控分中心的布点,主持“国家政务外网”总体方案的研制,国家发展改革委“纵向网”工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绿网”工程的方案研制和实施组织,参与我国电子政务工程方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以及电子政务规划的研制工作。并于94年元月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仝允桓

    男,1950年生人,中国国籍,获清华大学管理工程硕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工商管理学科召集人。现任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第六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工商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评价理论与方法、技术创新管理、可持续发展与循环经济模式,项目管理等领域的研究,先后负责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多项政府及企业委托研究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应用技术评价理论与方法研究”及目前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面向低收入群体市场的技术与商业创新模式研究”。仝允桓科研成果及论著多次获奖,其中包括: 1999年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1999年云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004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一等奖;1998年中国图书奖; 2000年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中国金融学会全国优秀金融论文三等奖。仝允桓于2000年、2004年、2008年连续三次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3年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创新标兵。仝允桓2001年至2006年担任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均为沪港两地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涛涛

    女,1965年生人,中国国籍,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现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任教。专长于公司财务,资产评估,全球化战略。出版论著有《深度开放、体制变迁与企业发展》、《外商直接投资行业内溢出效应》、《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与实务》、《无形资产评估》。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肆亿陆仟壹佰零壹万伍仟陆佰柒拾陆元人民币。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伍亿零染佰壹拾壹万柒仟贰佰肆拾叁元人民币。

    原章程

    第二十条 公司总股本46,101.567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二十条 公司总股本507,117,243股,全部为普通股。

    原章程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

    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1/3。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原办法

    第二十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修改为

    第二十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人员在董事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违规所得。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原办法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总裁对形成资产的投资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修改为

    第六条 董事会授予总裁对用于公司经营性用途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投资经营决策权,单笔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但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作出投资的决定。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此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经2010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定于2010年7月28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会议室(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1层)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① 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22日,该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③ 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4)会议登记方法

    ① 登记时间:2010年7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②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③ 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④ 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5)其他事项

    ①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邮编:100192

    联系人:胡家飞、刘欣

    电话:(8610)8273 3988

    传真:(8610)8273 3666

    ②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2010-016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监事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0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到期,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第四届监事会候选人名单为卢孝威、欧阳莉辉(职工监事)、刘亚玲(职工监事)组成新一届监事会。简历如下:

    卢孝威先生

    男,1947年生人,高级工程师,获武汉大学半导体物理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本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主席,北京华胜计算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欧阳莉辉女士

    女,1971年生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获清华大学核能技术研究院系统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本公司商务部经理,公司第一、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信息产品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华胜天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亚玲女士

    女,1974年生人,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曾任清华同方电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唐人数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进修“人力资源与领导力”课程。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专业硕士。曾任清华同方电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唐人数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现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与会监事表决,此项议案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10 股票简称:华胜天成 编号:临2010-017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曾于 2010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刊登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7月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7月5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见附件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操作方式详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01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2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03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1.0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1.05标的股票的授予及解锁的条件及程序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

    1.07公司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

    1.08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09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0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审议《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三)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0年6月25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

    2、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3、 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须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4、 登记手续:

    法人持有股份,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个人持有股份,请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如授权委托,还需提供股东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A座10-11层

    邮编:100192

    联系人:胡家飞、刘欣

    电话:(8610)8273 3988

    传真:(8610)8273 366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根据该办法以及其它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叶容佛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与本股东大会通知同时公告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公司股东如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叶容佛先生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送达。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01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2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1.03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   
    1.0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   
    1.05标的股票的授予及解锁的条件及程序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   
    1.07公司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   
    1.08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09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1.10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证券账号: 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2: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为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7月5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410,投票简称:华胜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 在“议案序号”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序号,1代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2代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2.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3代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3.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议案序号表决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
    1《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1.00元
    1.01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01元
    1.02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1.02元
    1.03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的种类、来源、数量和分配1.03元
    1.0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禁售期和解锁期1.04元
    1.05标的股票的授予及解锁的条件及程序1.05元
    1.06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1.06元
    1.07公司回购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原则1.07元
    1.08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08元
    1.09公司和激励对象的权利和义务1.09元
    1.10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10元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0元
    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3.00元

    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对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例如,流通股股东操作程序如下:

    买卖方向投票代码投票简称委托股数代表意向
    买入738410华胜投票1股同意
    买入738410华胜投票2股反对
    买入738410华胜投票3股弃权

    附件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附件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附件5、《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杜链,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杜链

    2010年6月28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仝允桓,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仝允桓

    2010年6月28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涛涛,作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涛涛

    2010年6月28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杜链先生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6月28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仝允恒先生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6月28日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涛涛女士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