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焦点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创业板·中小板
  • 10:广告
  • 11:专版
  • 12:地产投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告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将所持公司股份予以质押的
    公告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公告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  
    2010年6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B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8版:信息披露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事项进展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暨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将所持公司股份予以质押的
    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0-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1 证券简称:大同煤业 公告编号: 2010-013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0年6月25日《北京商报》刊登了《大同煤业疑被母公司“掏空”》的报道,报道称,大同煤业以远高于市场的价格买入母公司矿山,公司每年还要继续支付高昂的租金,投资者普遍质疑,大同煤业母公司究竟是在给上市公司输血还是抽血。

    二、公司澄清声明

    1、报道中提及的高价买矿山,属不实报道。但2009年利润确有下降,具体分析见下表:

    项 目2009年

    1-11月

    折合

    2009年全年

    2008年度变动额备注
    123=2/11*1245=3-46
    原煤产量(单位:万吨)344375384-10 
    商品煤销量(单位:万吨)278303324-21 
    商品煤单位售价(元/吨)503.24503.24598.18-94.941
    一、营业收入141,350154,200195,572-41,3712
    减:营业成本88,79396,86692,0234,8423
    营业税金及附加3,0213,2963,150146 
    销售费用29,37732,04738,827-6,7804
    管理费用16,66718,18217,539644 
    财务费用33-36 
    资产减值损失168183-91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3,3213,62344,045-40,422 
    加:营业外收入0047-47 
    减:营业外支出296323340-1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3,0253,30043,752-40,452 
    减:所得税费用75682510,938-10,113 5
    四、净利润2,2692,47532,814-30,339 6

    燕子山矿及洗煤厂利润表变动情况说明

    金额单位:万元

    说明:

    1、2009年度1-11月商品煤实际平均售价503.24元/吨,比2008年度下降94.94元/吨。

    平均售价下降的主要原因:

    (1)燕子山矿及洗煤厂是同煤集团下属的分公司,执行同煤集团销售政策,燕子山矿及洗煤厂洗煤主要以秦皇岛港国内销售为主。2009年初,同煤集团作为国内动力煤的主要供应商,经过多轮谈判,在国内率先与采购商签订了年度长期合同。因此尽管2009年内动力煤市场经历了先抑后扬的过程,但同煤集团部分动力煤仍按照年初制定的合同价格成交,未能分享到价格上涨的收益。

    (2)2009年煤炭增值税税率由2008年度的13%提高至17%。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含税价确定的情况下,税率提高,也造成了价格(不含税)下降。

    2、营业收入2009年1-11月141,350万元,简单折合2009年全年154,200万元,比2008年度下降41,371万元,下降了21.15%。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主营业务中外销商品煤收入下降。其中外销商品煤数量下降21万吨,导致营业收入减少12,538万元;平均单价下降94.94元/吨,导致营收入减少28,789万元。

    3、营业成本2009年1-11月88,793万元,简单折合2009年全年98,866万元,比2008年度增加4,842万元,增加了5.26%。

    营业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2009年原材料价格如钢材、柴油等上涨,以及2009年燕子山矿及洗煤厂按同煤集团规定进行了调资,人均工资增加60元/月到180元/月。

    4、销售费用2009年1-11月29,377万元,简单折合2009年全年32,047万元,比2008年度下降6,780万元,下降了17.46%。

    销售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2009年部分港口煤炭销售方式由装船交货变为到港交货,所以港口中转费用下降。

    5、所得税费用2009年1-11月756万元,简单折合2009年全年825万元,比2008年度下降10,113万元,下降了92.46%。

    6、净利润2009年1-11月2,269万元,简单折合2009年全年2,475万元,比2008年度下降30,339万元,下降了92.46%。

    燕子山矿及洗煤厂2009年1-11月毛利率37.18%,2008年度毛利率52.95%,毛利率下降15.77%。

    综上所述,煤价大幅下降、吨煤成本上升导致的毛利率下降是燕子山矿及洗煤厂2009年1-11月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另外销量的下降也导致利润减少。

    报道中提及的以单位开采收购价计算,本次收购也极不合理。属于该报道中计算分析方法错误。应以公司公告中披露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无形资产16.37亿元与1.36亿吨可采储量比较得出,为12元/吨,按照侏罗纪煤炭质量属于正常水平。

    2、报道中提及的低价卖矿山,属不实报道。该报道中提及鄂尔多斯矿业公司7.64亿吨煤炭储量为地质储量,应以可采储量计算比较,与燕子山矿不具备可比性,计算方法有误。按照探矿权阶段石炭纪煤炭质量等因素考虑计算,公司转让鄂尔多斯矿业公司部分股权属于市场平均价格。

    3、报道中提及的卖矿不卖地,属不实报道。根据晋国土资函(2001)222号《关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的批复》,鉴于同煤集团为山西省政府授权经营企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评估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精神,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授权同煤集团国有土地按工业用途经营。燕子山矿土地按照租赁的方式获取,土地租金定价是公允合理的,燕子山矿2009年1-11月模拟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土地租赁费用为31,223,775.00元。

    4、报道中提及的要钱不要股,属不实报道。以现金收购同煤集团燕子山矿是经过2008年两次启动燕子山矿资产注入后,在采取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增发和向大股东同煤集团定向增发均未成功后的最佳方案。继续实施燕子山矿资产注入是大同煤业践行上市承诺的行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该指定报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媒体及市场参与各方对本公司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