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5月31日起正式生效。根据《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鹏华信用增利债券”;A类份额基金代码:206003、B类份额基金代码206004)定于2010年7月2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机构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0年4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并以此为准。
3、本基金可以通过所有指定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只能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
4、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二、申购、赎回费率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申购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B类基金份额 | |
申购费率 | M<50万 | 0.8% | 0 |
50万≤M<250万 | 0.5% | ||
250万≤M<500万 | 0.3% | ||
M≥500万 | 每笔1000元 |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费用种类 | A类基金份额 | B类基金份额 | ||
赎回费率 | Y<1年 | 0.1% | Y<30天 | 0.75% |
1年≤Y<2年 | 0.05% | Y≥30天 | 0 | |
Y≥2年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A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B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三、基金转换业务
(一)转换业务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A类份额与B类份额之间的转换;本基金与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
今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若开通与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的转换费用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费用。具体转换费用组成如下:
1、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递减,具体各基金的赎回费率请参见各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或在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基金转换费用中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用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转入其他基金,转换申购费用补差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0,000 份基金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138 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248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0.7%,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38=11,38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10,000×1.138×0.05%=5.69元
补差费(外扣)=(11,380-5.69)×0.7%/(1+0.7%)=79.07
转换费用=5.69+79.07=84.76元
转入金额=11,380-84.76=11,295.24
转入份额=11,295.24/1.248=9,050.67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 份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年后(未满2年)决定转换为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1.138 元,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1.248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9,050.67份。
(四)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代理销售机构须同时具备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合法授权代理资格,并开通了相应的基金转换业务。
2、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本公司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2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单个基金账户最低余额为3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转换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份时,该笔转换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可能被强制转换。
6、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四、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代销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代销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算公式等同于一般申购业务。对于满足不同条件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如定期定额申购期限适逢基金费率优惠期,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等特殊渠道递交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或基金管理人认为适合的其他条件,基金管理人可对该部分投资者适用不同的申购费率,并及时公告。投资者办理该业务具体费率以销售机构当时有效的业务规定或相关公告为准。
(一)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经办理本业务的代销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各代销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2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二)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基金后,本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三)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业务办理机构
(一)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999
(二)其他销售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交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长城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吴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财通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华林证券、广州证券、方正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爱建证券、东兴证券。
(三)可办理本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有:本公司网上直销中心、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部分券商。
(四)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五)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请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交通银行网上银行
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继续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指定开放式基金的合法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0602)
2、鹏华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代码160603)
3、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
4、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07)
5、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0)
6、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1)
7、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
8、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9、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5)
10、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6)
11、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
12、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
三、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时间:2010年6月30日15:00至2010年12月31日15:00。
2、优惠措施:凡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措施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四、重要提示
1、如投资者持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并已开通交通银行基金网银交易,
登陆交通银行网站www.bankcomm.com,点击“基金超市”栏目,即可进行基金交易。
2、上述基金优惠前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及时公告。
4、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交通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2、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
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phfund.com.cn;
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0755-8235366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与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继续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1、鹏华普天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160602)
2、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05)
3、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612)
4、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3)
5、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1)
6、鹏华精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06002)
7、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616)
二、优惠活动内容
1、优惠活动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优惠措施:凡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具体优惠措施为: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和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三、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优惠前申购费率参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本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及时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通过邮政储蓄银行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规则等须按照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999
网站: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0年6月17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航天长峰”(股票代码600855)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0年6月2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若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