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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0-021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权证代码:580027 权证简称:长虹CWB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比利时联合银行上海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根据目前公司外币资产状况,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欧元汇率波动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意公司向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1000万欧元综合循环信用额度,并按有关规定在比利时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融资业务所需账户。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融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问题应收账款的清理情况,部分问题应收账款经多方清查核实,判断为坏账,根据公司《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同意对公司共计14,640,225元人民币的坏账进行核销。公司本次拟核销的坏账已按照会计准则有关规定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出具授信、信贷业务授权委托人董事会决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在银行办理信用业务及融资业务的需要,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赵勇先生、总经理刘体斌先生、财务总监叶洪林先生均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各家银行授信的总额度内对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贷款、银行承兑的签发、票据贴现、贸易融资和进口保付等各项事宜做出决定,并授权以上三人均可作为公司办理授信、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立银行账户、银行印鉴变更等业务的签字人。授权期限一年,自2010年6月28日至2011年6月28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开发的“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10年4月开工建设,2010年6月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盘销售。根据绵阳市房管局发布实施的期房预抵押登记制度,开发企业需对按揭贷款办理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为确保本项目按揭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为本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0-022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权证代码:580027 权证简称:长虹CWB1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0年6月29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购买本公司开发的“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的全部住房、商业用房(商铺)和车库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提供担保是根据绵阳市房管局发布实施的期房预抵押登记制度,开发企业需对按揭贷款办理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为确保公司开发的“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按揭贷款业务的顺利进行,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该项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297,847.12万元和美元1.7亿元,合计413,278.82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0年6月29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6.7901元人民币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18%;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为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折合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4,000万元人民币和17,000万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意压缩”)担保16,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担保2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18,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乐家易连锁管理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担保118,000万元人民币和1.5亿美元。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本公司为“长虹?世纪城”二期E标段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本公司为“长虹?世纪城”二期F标段项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绵阳市涪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办理按揭贷款的购房人提供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对外担保金额为6,343.04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华意压缩2010年预计对外担保额度21,200万元人民币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股权比例29.92%计算)。

      (五)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为其子公司担保2,504.08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美菱电器对外担保金额11,300万元人民币乘以截止目前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2.16%计算)。

      (六)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为间接控制的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折合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