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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中国平安)采用指数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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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相关销售机构协商一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0年7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206003)参与下列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各销售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销售机构优惠渠道优惠项目优惠内容说明
    建设银行电子渠道申购7折 
    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优惠申购费率按实际折扣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费率折扣),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标准执行。
    中国农业银行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8折
    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交通银行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网上银行申购8折
    邮储银行网上银行、理财通申购优惠到0.6%
    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至0.6%
    柜台定期定额申购8折
    深圳发展银行柜面定期定额申购8折
    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申购8折
    网上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至0.6%
    中国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6折
    所有渠道定期定额申购8折
    兴业银行电子渠道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至0.6%
    柜面定期定额申购8折

    二、重要提示

    1、上述费率优惠活动及优惠渠道等事项的以相关销售机构规定为准,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期限,敬请投资者留意以上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本基金优惠前的相关费率详见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业务公告并以此为准。

    3、本公告解释权归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述销售机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址:www.ph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

    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2010年6月29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停牌,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0年6月3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若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日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B两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10年7月1日(本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6月2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7月1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10年6月2日起至2010年7月1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7月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7月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7月5日。

    (注:2010年7月5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7月2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7月5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10年7月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方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东海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光大证券、东莞证券、国盛证券、中信金通证券、财通证券、金元证券、宏源证券、西部证券、江南证券、华安证券、安信证券、财富证券、中投证券、万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国联证券、世纪证券、浙商证券、日信证券、华林证券、方正证券、江海证券、华西证券、红塔证券、厦门证券、银泰证券、华宝证券、爱建证券、国金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民生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和东兴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