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进口货物
保税监管试点扩展至21城市
保税监管试点扩展至21城市
2010-07-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秦菲菲 ○编辑 朱贤佳
⊙记者 秦菲菲 ○编辑 朱贤佳
继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公布资金扶持政策后,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再获政策支持。记者30日获悉,海关总署、商务部决定自7月1日起,在全国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全面推广实施海关保税监管模式。
此次试点扩展是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将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海关保税监管模式推广到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增加推广的城市有:北京、天津、重庆、广州、武汉、成都、济南、杭州、合肥、南昌、厦门等。
推广企业的适用范围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经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从境外进口用于外包业务的设备,海关按照现行特殊监管区域有关规定办理。这样可以大幅简化货物进口手续;大大提高通关效率;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免除企业提交部分许可证件的要求,方便货物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