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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0-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海鸟 编号:临2010—024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集团”)致本公司《公函》,称:中金集团已与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鲍崇宪先生就《承诺函》(详见公司已于2010年6月9日披露的编号为临2010-022公告)最终达成和解,中金集团同意放弃《承诺函》所述的权利,并不再主张《承诺函》所述的重大资产重组的优先权、排他权及股东投票权。

      公司就上述公函所述情况已向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鲍崇宪先生确认。

      特此公告。

      上述《公函》详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海鸟 编号:临2010—025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以电话、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参与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宗宝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期、董事会组成等规定,根据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推选鲍崇宪先生、鲍玉洁女士、张宗宝先生、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五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本公司独立董事袁士昇先生、秦文莉女士对公司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出具了专项独立意见:

      根据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本人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产生将加强公司的治理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运作,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股东的利益。本人未发现鲍崇宪先生、鲍玉洁女士、张宗宝先生、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存在《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任职资格合法,且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提名鲍崇宪先生、鲍玉洁女士、张宗宝先生为公司董事人选;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人选。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须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日

      附件一:

      鲍崇宪先生:1968年出生,2009年 上海交通大学CEO总裁班在读。2002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江阴市崇华毛衫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2月至今任河南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8月至今任无锡保利资产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市博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市杰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2月至今任无锡东方凯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2月任无锡信运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2月无锡市方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鲍玉洁女士:1991年出生,2005年至2008年留学美国Solebury school。2009年至今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工商会计专业在读。2008年至今任河南裕丰复合肥副总经理。

      张宗宝先生: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上海市锦江航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办负责人;2003年1月至2004年7月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任总裁助理;2004年8月至2005年4月在上海旭悦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5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徐作骏先生:3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主要经历: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江阴市经济协作集团公司主办会计;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任江阴市审计事务所部门经理;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江阴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2003年12月至至2008年6月今,任无锡中天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中天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副所长;2008年7月至今,任江阴骏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江阴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及董事长,兼任江阴海澜之家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7年7月至今,兼任江阴宝利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伟先生:1963年出生,1987年7月至1989年7月陕西财经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1981年11月至今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阴支公司历任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阴支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海鸟 编号:临2010—026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0年5月31日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都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邵金宝先生主持,经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按照《公司章程》中有关监事任期、监事会组成等规定,本监事会提出换届选举的提案:推选王星星女士、孙湘君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坚敏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3年。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职工代表监事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7月2日

      附件:

      王星星女士:1966年出生,高中学历,2002年12月至2007年3月任江阴市崇华毛衫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3月至今任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2月至今任河南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无锡湖玺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任江苏润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无锡保利资产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市博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市杰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12月任无锡信运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2月无锡市方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孙湘君女士:197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9月~1999年6月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临床医学系 本科;2006年9月~2008年6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医学硕士)1999年8月~至今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

      王坚敏先生:男,43岁,大专学历,1987年至1996年在江苏永联集团公司农药厂从事电仪管理工作;1996年8月至2005年7月在江阴振昌船务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任河南邓州玉华针织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5月担任江阴市崇华毛衫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6月起任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作为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

      2010 年6月4 日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徐作骏先生、杨伟先生为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 号)的规定。

      包括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 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6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