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欢
无论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推动企业重组的作用”的表述,还是从监管层的近期表态及实质动作来看,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将成为下半年资本市场最为诱人的话题之一。
就在上月召开的“陆家嘴金融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明确表示,要大力推进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进一步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安排,提高并购重组的审核效率和透明度。支持部分改制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
近十多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化趋势的不断强化,资本市场上有近400多家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改善了基本面,提高了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一批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实现了行业整合、整体上市等目的。2008和2009两年,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额达到6965亿元,加快了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
分析人士表示,随着国家调整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工作的进一步开展,资本市场并购重组进程将近一步加快,功能将日益得到体现。并购重组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升资本市场整体投资价值,保持资本市场活力和市场的运作效率。
“通过并购重组实现控股股东整体上市或优质资产上市,是消除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有效手段。”分析人士说,“借助并购重组手段引入新的股东并进而实施资产、债务、业务的重组,更是当前改善经营业绩、有效化解上市公司风险、较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最直接的方法之一。”
“虽然近年来资本市场重组进程不断加快,并购重组方式不断创新,交易目的呈现日趋多样化的态势,但目前来看,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活动仍有许多环节需要改善。其中,完善市场化制度安排和创新并购重组手段方式无疑是最为迫切的”。分析人士说。
以目前定向增发中的定价模式为例,就规定了认购价格应当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和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对于在市场大起大落时实施定向增发的公司而言,锁定的增发价格往往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如果增发价格远远低于二级市场价格,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方案可能被否;而如果股价远远低于增发价格,则增发对象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并购重组方案又只能搁置。(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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