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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7-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783 股票简称:长江证券 编号:2010-02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7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9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位董事。董事会全体董事均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其中独立董事汤欣先生委托独立董事秦荣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在股指期货开展初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交易业务;在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之后,开展其它交易目的的股指期货业务。

      (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具体手续;

      (三)同意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投资规模符合以下原则: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规模合计不超过上年末经审计净资本的80%。

      (四)同意公司2010年自营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规模合计不超过40亿元。

      二、通过《关于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包含集合、定向、限额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二)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具体手续。

      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上述两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专项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三、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公司制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通过《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

      为规范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行为,防范风险,公司制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制度》,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