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4、200024 证券简称:招商地产、招商局B 公告编号:【CMPD】2010-022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9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10年6月7日召开的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方案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9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1,717,300,503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1 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0.9元;对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交纳;B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实际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9 元,其他B 股股东未代扣所得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 股现金红利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0 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币=0.8748人民币)折算成港币支付。
二、 股权登记日及除息日
1.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7月12日(T日),除息日为2010 年7月13日(T+1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 年7月12日(T日),除息日为2010 年7月13日(T+1日),B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0 年7月15日(T+3日)。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顺利进行,本公司B 股从2010 年7 月7日起至2010 年7月16日停止在深圳和新加坡之间股份转移。
三、 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0 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0 年7月15日(最后交易日2010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 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式
1、A 股股东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0年7 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①08*****073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②08*****955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
2、B 股股东
现金红利于2010 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若股东于2010年7月15日办理了招商局B 转托管,其所得的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新加坡B 股股东
股份登记在新加坡中央登记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公司股东预计将于2010 年7月28日起收到该公司寄出的现金红利(新加坡元),人民币对新加坡元的折算汇率按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0 年6月8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新加坡元兑人民币折算价计算(1新加坡元=4.8257人民币元)
五、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1、咨询地点:深圳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 号南海意库3 号楼4 层
2、咨询电话:0755-26819616、26825765
3、联 系 人:刘 宁、曾凡跃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项目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200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111656.44 | 73035.24 | 73238.70 |
负债总额 | 72817.91 | 38370.12 | 64069.94 |
股东权益 | 38838.53 | 34665.12 | 9168.75 |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102232.43 | 106711.98 | 46705.02 |
营业利润 | 4778.63 | 808.37 | 3095.81 |
利润总额 | 5445.62 | 810.63 | 2996.60 |
净利润 | 4084.22 | 708.09 | 299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