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3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9日以直接送达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7月2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湖北福星惠誉汉口置业有限公司参与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村P(2010)037号地块竞拍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同日公布的《关于新增项目储备的公告》(公告号2010-024)。
董事会同意湖北福星惠誉汉口置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在竞价不高于人民币10亿元的范围内参与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村P(2010)037号地块竞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4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项目储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土地供给信息表》(招拍挂)2010年第5号挂牌(详见数字武汉——国土资源和规划网http://www.digitalwuhan.gov.cn/)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汉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口置业”)于2010年7月2日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编号为P(2010)03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土地面积为12.53万平方米(以实际发证面积为准),成交总价款为人民币97,740万元(包括城中村综合改造挂牌出让土地成本;政府土地收益,含土地出让金、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和土地登记费)。该地块规划净用地面积12.53万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居住、商业用地,规划容积率约为4.81,建筑密度不大于25%,土地使用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
汉口置业参与本次土地竟拍前已缴纳投标保证金19,550万元(该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总价款),余下成交价款将根据后续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现有项目的销售回款。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预计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将于2010年7月底取得。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汉口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9日,法定代表人谭少群,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89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
该地块的成功竞得有利于进一步增加本公司土地储备,增强了公司房地产业的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926 证券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0-025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7月5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188,830,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09,979,650股的26.6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谭功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汉阳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信托融资的议案。
同意188,830,326股,反对0 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安格律师事务所方芳律师对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