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及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0-019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及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
哈投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过去24个月是否发生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截至公告披露日前的过去24个月,本公司与哈投集团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0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哈投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冯晓江、张凯臣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哈投集团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为贷款支付日起6个月整,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执行。哈投集团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办理此项贷款业务。
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做出决议前,已就此项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三位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确定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公司与该关联人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净资产的5%。
(二)关联方介绍
哈投集团:成立于2003年10月28日,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72号;法定代表人:冯晓江;注册资本:50亿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经营范围是: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固定资产、基础设施、能源、供热、高新技术产业、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投资信息咨询;组织实施热电项目与供热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股权投资运营(以上项目需国家专项审批凭证经营)。截止2009年末,经审计该公司总资产7,791,907,611.45元,净资产6,588,566,769.74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003,547.02元,净利润122,308,207.98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哈投集团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为贷款支付日起6个月整,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执行。哈投集团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办理此项贷款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哈投集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与本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条款:
1、交易各方的名称:
委托方(甲方):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乙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借款方(丙方):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用途及项目:流动资金及开发区供热工程项目
3、贷款金额:人民币壹亿元整
4、贷款期限:自2010年7月6日至2011年1月5日
5、贷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30%执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公司将获得哈投集团的借款壹亿元,补充了公司的流动资金,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当期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做出决议前,已就此项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做出情况说明并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纪要;
2、独立董事事前书面确认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贷款合同》。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6日